硫酸(含量≤51%)
基本资料
- 料号
- 72851
- SDS 编号
- QLE-055
- 中文名称
- 硫酸(含量≤51%)
- 英文名称
- Sulfuric acid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硫酸 7664-93-9 NA ≤51 水 7732-18-5 NA 49 - 禁配物
-
碱类、强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
供应商
|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0754-82481166 | 515064 |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 1-3 号 | 0754-82481768 |
化学品
|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 尚无任何资料 | ||||
#1: 物品與廠商資料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硫酸(含量≤51%)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Sulfuric acid |
| 企业名称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 1-3 号 |
| 邮编 | 515064 |
| 联系电话 | 0754-82481166 |
| 传真 | 0754-82481768 |
| 电子邮件地址 | xlhg@xlhg.cn |
| 企业应急电话 | 0754-82481166 |
|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 | 0532-83889090 |
| 推荐用途 | 用于生产化学肥料;在化工、医药、塑料、染料、石油提炼等工业中广泛应用 |
| 限制用途 | 未明确标注(需遵循本 SDS 操作与防护要求,禁止用于非工业 / 分析类用途) |
#2: 危害辨識資料
2.1 紧急情况概述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不燃但具有强腐蚀性;
核心危害: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对水生生物有害;
关键提示:与水接触会大量放热,可能引发沸溅;与易燃物、可燃物接触易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燃烧。
2.2 GHS 危险性类别
| 危害类别 | GHS 类别及说明 |
|---|---|
| 皮肤腐蚀 / 刺激 | 类别 1A(造成严重皮肤灼伤) |
| 严重眼损伤 / 眼刺激 | 类别 1(造成严重眼损伤,可能致盲) |
|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 | 类别 3(对水生生物有害) |
2.3 标签要素
| 标示要素 | 内容 |
|---|---|
| 危险象形图 | -(按 GHS 类别对应 “严重腐蚀 + 水生危害” 组合图式)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性说明 | 1.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2. 造成严重眼损伤;3. 对水生生物有害 |
|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1. 不要吸入粉尘 / 烟 / 气体 / 烟雾 / 蒸气 / 喷雾;2. 作业后彻底清洗;3. 戴防护手套 / 穿防护服 / 戴防护眼罩 / 戴防护面具;4.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事故响应:1. 立即呼叫急救中心 / 医生;2.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3. 如误吞咽:漱口,不得诱导呕吐;4.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 / 淋浴;5. 如误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6.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且可方便取出则取出,继续冲洗;7. 收集溢出物;安全储存:1. 存放处须加锁;2.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3. 保持容器密闭;废弃处置:1. 本品及内装物、容器依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
2.4 物理和化学危险
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关键风险:1. 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导致液体飞溅灼伤;2. 与易燃物(如苯)、可燃物(如糖、纤维素)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3. 与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接触,发生猛烈反应,引发爆炸或燃烧;4. 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易吸收空气中水分,浓度可能变化)。
2.5 健康危害
| 接触途径 | 危害症状 |
|---|---|
| 吸入 | 1. 刺激呼吸道,引发咳嗽、咽痛;2. 重者出现呼吸困难、肺水肿;3. 高浓度蒸气可导致喉痉挛或声门水肿,引发窒息死亡 |
| 皮肤接触 | 1. 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2. 愈后可能留下瘢痕,影响皮肤功能;3. 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皮肤干燥、皲裂 |
| 眼睛接触 | 1. 造成灼伤,出现结膜水肿、角膜混浊;2. 严重者可导致角膜穿孔、全眼炎,甚至失明 |
| 食入 | 1. 灼伤消化道,形成溃疡;2. 严重者可能引发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3. 死亡率高,需紧急医疗干预 |
| 慢性影响 | 1. 牙齿酸蚀症(牙齿表面腐蚀、缺损);2.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硬化(长期吸入微量蒸气) |
2.6 环境危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可能导致鱼类、水溞等水生生物死亡,破坏水体生态);
严禁排入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避免环境污染。
2.7 其他危害
无资料
#3: 成分辨識資料
物质 / 混合物类型:混合物
| 成分名称 | CAS No. | 含量(质量分数) |
|---|---|---|
| 硫酸(含量≤51%) | 7664-93-9 | ≤51% |
| 水 | 7732-18-5 | 余量(约 49%~100%) |
#4: 急救措施
4.1 不同暴露途径的急救方法
| 暴露途径 | 急救措施 |
|---|---|
| 吸入 | 1. 迅速将伤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2. 如呼吸困难,立即给氧;3. 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CPR);4. 立即就医,告知医生吸入硫酸蒸气 |
| 皮肤接触 | 1. 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内衣、袜子,避免衣物沾染的硫酸持续腐蚀皮肤);2. 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接触部位至少 15 分钟(水流不宜过急,避免液体飞溅);3. 立即就医,即使皮肤无明显灼伤,也需检查深层组织损伤 |
| 眼睛接触 | 1. 立即拉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持续冲洗眼睛 5~10 分钟(确保冲洗眼球表面及结膜囊);2. 若佩戴隐形眼镜且可方便取出,立即取出后继续冲洗;3. 立即就医(建议前往眼科专科),避免角膜穿孔或视力永久性损伤 |
| 食入 | 1. 立即用清水漱口(清除口腔残留硫酸);2. 严禁催吐(避免食道黏膜二次损伤、穿孔);3. 给伤者饮用牛奶或蛋清(中和部分酸性,保护消化道黏膜);4. 立即携带本 SDS 就医,告知医生摄入硫酸 |
4.2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施救前必须穿戴第 8 部分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如防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呼吸器),避免自身接触受伤;
确保现场通风良好,避免吸入泄漏的硫酸蒸气。
4.3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对症处理:重点关注皮肤 / 眼睛灼伤、呼吸道刺激、消化道损伤,必要时进行中和治疗(如皮肤灼伤用弱碱性溶液湿敷);
告知医生本品为 “硫酸(含量≤51%)”,便于针对性制定治疗方案。
#5: 滅火措施
| 适用灭火剂 | 本品不燃,灭火重点为控制周围火源:1. 若周围可燃物起火,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2. 严禁直接用水喷射硫酸容器(避免遇水放热引发沸溅) |
| 不适用灭火剂 | 无特殊限制(核心是避免用水直接冲击硫酸) |
| 特别危险性 | 1. 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导致液体飞溅灼伤消防人员;2. 与易燃物、可燃物、金属粉末等接触,可能引发二次燃烧或爆炸;3. 燃烧时可能释放氧化硫(有毒气体) |
|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 1.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耐酸碱消防服、自给式呼吸器(SCBA),避免皮肤或呼吸道接触;2. 尽可能将未起火的容器移至空旷处,远离火源;3. 用喷雾状水冷却火场容器(避免直射),直至灭火结束;4. 避免水流冲击硫酸,防止沸溅;5. 灭火后清理现场时,需穿戴防护装备,避免接触残留硫酸 |
#6: 洩漏處理方法
6.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与应急程序
区域划分: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范围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个人防护:应急处理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SCBA)、防酸碱服、橡胶耐酸碱手套,穿上防护装备前严禁接触泄漏物或破裂容器;
切断泄漏源:关闭阀门(若可操作),用堵漏材料封堵容器破损处,防止泄漏扩大;
避免接触: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接触,防止引发燃烧。
6.2 环境保护措施
严禁泄漏物进入水体(河流、湖泊、下水道)、地下室或有限空间,防止污染环境;
若泄漏至土壤,需覆盖砂土防止渗透,后续按危险废物处置。
6.3 泄漏物收容与清除方法
| 泄漏量 | 处理方法 |
|---|---|
| 小量泄漏 | 1. 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如蛭石)覆盖泄漏物,防止扩散;2. 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如塑料铲)收集泄漏物,置于盖子较松的塑料容器中,标注 “废弃硫酸”;3. 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置 |
| 大量泄漏 | 1.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泄漏液,防止扩散;2. 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3. 用石灰(CaO)、碎石灰石(CaCO₃)或碳酸氢钠(NaHCO₃)中和泄漏液(中和时会放热,需缓慢加入并搅拌);4. 用耐腐蚀泵将中和后的液体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运至专业废物处理厂处置 |
6.4 防止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无资料(核心是避免泄漏物与水、易燃物接触,防止沸溅或燃烧)
#7: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7.1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采用密闭设备,加强通风(如安装局部排风系统),减少硫酸蒸气泄漏;
自动化操作: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人员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本品危险性及应急处理方法;
个体防护: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远离危险物:-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远离易燃、可燃物(如苯、木材、油类);- 避免与还原剂(如铁粉、锌粉)、碱类(如氢氧化钠)、碱金属(如钠、钾)接触;
稀释操作: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必须将硫酸缓慢加入水中(严禁将水加入硫酸中),边加边搅拌,避免沸腾和飞溅;
搬运要求: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需清洗后再废弃;
应急准备: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砂土)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如吸收棉、中和剂)。
7.2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环境:-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库温不超过 30℃,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保持容器密封,防止吸潮导致浓度变化或泄漏;
隔离存放:- 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严格分开存放(间隔≥2 米),严禁混储;- 不得与食品、药品、日用品同库储存;
设施要求:- 储区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如中和剂、吸收材料)和合适的收容容器;- 采用耐腐蚀地面(如环氧树脂地面),防止泄漏液渗透;
安全管理:- 库房加锁,仅限授权人员进入;- 定期检查容器密封性,发现破损立即更换或转移。
#8: 暴露預防措施
8.1 职业接触限值
| 限值类型 | 数值 |
|---|---|
| MAC(最高容许浓度) | 无资料 |
|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无资料 |
| 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无资料 |
| TLV-C(美国 ACGIH 上限浓度) | 无资料 |
| TLV-TWA(美国 ACGIH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 无资料 |
| TLV-STEL(美国 ACGIH 短时间接触浓度) | 无资料 |
8.2 生物限值
无资料
8.3 监测方法
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氯化钡比色法、离子色谱法(检测空气中硫酸雾浓度)。
8.4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如安装防爆型局部排风系统);
配备紧急洗眼器和安全淋浴装置,安装位置距操作区≤10 米,确保 30 秒内可到达。
8.5 个体防护装备
| 防护部位 | 具体要求 |
|---|---|
| 呼吸系统防护 | 1. 可能接触硫酸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2.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SCBA) |
| 眼睛防护 | 与呼吸系统防护共用全面罩,或单独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飞溅型) |
| 皮肤与身体防护 | 穿戴橡胶耐酸碱服(如氯丁橡胶材质),袖口、领口收紧;操作量较大时加穿防酸碱围裙 |
| 手防护 | 佩戴厚质橡胶耐酸碱手套(厚度≥0.5mm,如丁腈橡胶手套),每次使用前检查是否破损 |
| 其他防护 | 无资料(建议操作后立即清洗手、脸,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9: 物理及化學性質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无臭 |
| pH 值 | 无资料(强酸性,1% 水溶液 pH≈0.5) |
| 熔点(℃) | 10~10.49(随浓度变化略有差异) |
| 沸点(℃) | 330(纯硫酸沸点,含量≤51% 时沸点略低,随浓度降低而接近水的沸点) |
| 闪点(℃) | 无意义(不燃液体) |
| 自燃温度(℃) | 无资料(不燃) |
| 相对密度(水 = 1) | 无资料(含量 51% 时约 1.32 g/cm³,随浓度降低而接近 1 g/cm³)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 = 1) | 无资料(硫酸蒸气密度略大于空气) |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常温下蒸气压极低,不易挥发) |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不燃) |
| 分解温度(℃) | 无资料(高温下可能分解为三氧化硫和水) |
| 黏度(mPa・s) | 无资料(常温下略大于水,随浓度升高而增大) |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 | 无资料 |
| 溶解性 | 与水、乙醇完全混溶(溶解时释放大量热) |
| 爆炸上限 / 下限(%) | 无意义(不燃) |
| 易燃性 | 无资料(不燃) |
#10: 安定性及反應性
10.1 稳定性
在标准储存和操作条件下(阴凉、干燥、密封、远离禁配物),化学性质稳定;
长期储存可能因吸潮导致浓度降低,但无变质或分解风险。
10.2 危险反应
与易燃或可燃物(如苯、木材、糖)接触: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与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接触:发生猛烈反应,引发爆炸或燃烧;
与水接触:大量放热,可能发生沸溅,导致液体飞溅。
10.3 应避免的条件
避免与水直接大量接触(尤其是稀释时,需严格遵循 “酸入水” 原则);
避免高温、阳光直射(防止容器破损或液体挥发)。
10.4 禁配物
碱类(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钙);
强还原剂(如铁粉、锌粉、硫化亚铁);
易燃或可燃物(如苯、汽油、纤维素);
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如钠、钾、铝粉)。
10.5 危险分解产物
高温下可能分解产生氧化硫(如 SO₃、SO₂,有毒气体,刺激呼吸道);
燃烧时分解产物同上述。
#11: 混合物毒性資料
| 毒理学类别 | 测试结果 / 说明 |
|---|---|
| 急性毒性 | 1. LD₅₀(经口,大鼠):2140 mg/kg(低毒,口服有害);2. LC₅₀(吸入,大鼠,2h):510 mg/m³(中毒,吸入有害);3. LC₅₀(吸入,小鼠,2h):320 mg/m³(中毒,吸入危害更大) |
| 皮肤刺激或腐蚀 | 无资料(基于硫酸特性,确认具有强腐蚀性,接触即造成灼伤) |
| 眼睛刺激或腐蚀 | 无资料(基于硫酸特性,确认具有强腐蚀性,接触即造成严重眼损伤) |
| 呼吸或皮肤过敏 | 无资料 |
|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 无资料 |
| 致癌性 | 无资料 |
| 生殖毒性 | 无资料 |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 无资料 |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 1. 牛长期每天摄入含硫酸的饮水(110~190 mg/kg):出现疲乏、外观极度衰弱,最终死亡;2. 狗长期摄入含硫酸的饮水(115 mg/kg):出现腹泻 |
| 吸入危害 | 无资料(基于急性毒性数据,确认吸入有害) |
#12: 混合物生態資料
| 生态毒性 | 无资料(基于 GHS 分类,确认对水生生物有害) |
| 持久性和降解性 | 无资料(硫酸在环境中可与碱性物质中和,无长期残留) |
| 潜在生物累积性 | 无资料(强极性物质,难以被生物吸收蓄积) |
| 土壤中的迁移性 | 无资料(易溶于水,若泄漏至土壤,可能随雨水渗透至地下水,需及时清理) |
| 其他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13: 廢棄處置方法
13.1 废弃化学品
预处理: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将废弃硫酸缓慢加入碱液(如石灰水) 中,边加边搅拌,直至反应停止(pH 值接近中性);2. 处置:中和后的液体用大量水稀释,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3. 禁止行为:严禁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地表水或土壤。
13.2 污染容器 / 包装
将容器内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 3 次,清洗液收集后按废弃化学品处理;2. 清洗后的容器可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作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3. 严禁未清洗的容器重复使用或随意丢弃。
13.3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必须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处置过程需穿戴第 8 部分规定的防护装备,避免接触废弃液。
#14: 運送資料
|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 | 2796 |
| 联合国运输名称 | 硫酸(含量≤51%)(Sulfuric acid, content ≤51%) |
|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 8(腐蚀性物质) |
| 包装类别 | Ⅱ(中度危险性包装) |
| 海洋污染物(是 / 否) | 否 |
| 运输注意事项 | 1. 铁路运输:- 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非罐装运输需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配装表执行;2. 公路 / 水路运输:- 起运时包装需完整,装载稳妥,防止容器泄漏、倒塌、坠落;- 严禁与易燃物、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混装混运;- 运输车辆需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如中和剂、吸收棉);- 运输途中防暴晒、雨淋、高温(车厢温度≤35℃);- 公路运输需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人口稠密区停留;3. 易制毒管理:- 本品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托运时须持有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的备案证明 |
#15: 法規資料
| 法规名称 | 适用情况 |
|---|---|
|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 列入(按 “硫酸” 归类,属于危险化学品) |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 | 未列入 |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 列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需遵守以下规定:1. 按合法用途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生产、挪作他用或私自转让;2. 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设置独立库房或保管箱;3. 购销和运输需按规定备案或审批 |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30000.29) | 符合 “皮肤腐蚀 1A”“严重眼损伤 1”“水生危害 3” 的分类与标签要求 |
|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 列入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 适用(规范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流程) |
#16: 其他資料
16.1 修改说明
本 SDS 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标准编制,修订日期为 2024 年 06 月 07 日。
16.2 免责声明
本 SDS 的信息仅适用于 “硫酸(含量≤51%)” 本身,不适用于本品与其他物质的混合物;2. 本 SDS 仅为受过专业训练的使用者提供安全参考,特殊使用条件下,使用者需独立判断适用性;3.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因使用不当、信息滞后或未遵循本 SDS 要求导致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16.3 其他
如需最新版 SDS 或更多产品信息,可联系企业(电话:0754-82481166,邮箱:xlhg@xlhg.cn)。
已启用
- 版本
- 2.0
- 初版日期
- 2015年1月1日
- 修改日期
- 2024年6月7日
- 过期日期
- 2029年6月7日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11日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