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蚀刻液 KS6260
基本资料
- 料号
- 7Z285
- SDS 编号
- QLE-568
- 中文名称
- 铜蚀刻液 KS6260
- 英文名称
- -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过氧化氢 7722-84-1 NA 1~5 磷酸 7664-38-2 NA 0.1~5 添加剂 NA NA 5~20 水 7732-18-5 NA 70~93.9 - 禁配物
-
可燃性物质和有机易燃物。非金属单质、有机物和纤维类物质。碱金属、钠、钙等活泼金属、卤素单质、金属氧化物、非金属氧化物、酰卤和金属磷化物。
供应商
|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21-50551001 | 201908 | 上海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 86-21-58993079 | tech@phichem.com.cn |
化学品
|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 尚无任何资料 | ||||
#1: 化学品与厂商数据
产品中文名称:铜蚀刻液
产品型号:KS6260
产品的推荐用途:工业使用
企业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联系电话:0086-21-50551001
传真:0086-21-58993079
电子邮箱:tech @phichem.com.cn
邮编:201908
#2: 危害辨识资料
2.1 紧急情况概述
液体。会引起皮肤烧伤,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2 GHS 危险性类别
危险类别 危险项别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 1A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 1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呼吸道刺激 类别 3
2.3 标签要素象形图:
信号词:危险危险性说明:
H314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H318 造成严重眼损伤
H335 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60 不要吸入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脸部及手部。
P271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
P310 立即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12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21 具体治疗(见标签)。
P363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P304+P340 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
P301+P330+P331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
P303+P361+P353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
/淋浴。
P305+P351+P338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
P405 存放处须加锁。
P403+P233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
废物处置
P501 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2.4 危害描述
物理和化学危害无资料
健康危害吸入: 吸入蒸气(尤其是长期接触)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偶尔出现呼吸窘迫。腐蚀物能引起呼吸道刺激,伴有咳嗽、呼吸道阻塞和粘膜损伤。
食入:意外食入本品可能对个体健康有害。
皮肤接触:皮肤直接接触造成严重皮肤灼伤。
眼睛:眼睛直接接触本品能造成严重化学灼伤。如果未得到及时、适当的治疗,可能造成永久性失明。
环境危害
请参阅 SDS 第十二部分。
#3: 成分/组成信息
组分 | 浓度或浓度范围 (质量分数,%) | CAS No. |
过氧化氢 | 1~5 | 7722-84-1 |
磷酸 | 0.1~5 | 7664-38-2 |
添加剂 | 5~20 | - |
水 | 70~93.9 | 7732-18-5 |
#4: 急救措施
4.1急救措施描述
一般性建议: 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眼睛接触: 用大量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如有不适,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皮肤至少 15 分钟。如有不适,就医。
食入: 切勿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立即呼叫医生或中毒控制中心。
吸入: 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如患者食入或吸入本物质,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立即就医。急救人员的防护:确保医护人员了解产品的危害特性,并采取自身防护措施,以保护自己和防止污染传播。
4.2最重要的症状和健康影响
有限的证据表明反复或长期职业接触可能会产生涉及器官或生化系统累积性的健康影响。
4.3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存储和使用区域应当有贮留池以便在排放和处理前调整 pH 值,并稀释泄漏液。
避免接触任何有机物,包括燃料、溶剂、锯屑、纸张、衣料或其它禁忌物质,这些物质都可以引起点燃。
清除所有火源,增强通风。
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
避免吸入蒸气。
使用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面具。
4.4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针对性处理。
注意症状可能会出现延迟。
#5: 消防措施
5.1 灭火剂
适用的灭火剂:轻微火灾:用干粉、二氧化碳或水幕灭火;重大火灾:用干粉、二氧化碳、抗溶泡沫或水幕灭火;槽罐、卡车或拖车货物着火:灭火时要与火源保持尽可能大的距离或用遥控水枪或水炮。用大量水来冷却罐体直到火势被扑灭。不要让水进入容器。
不适用灭火剂:无资料
5.2 源于此物质或混合物的特别危险性遇火会产生刺激性、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
火灾时可能产生有害的可燃气体或蒸气。
受热或接触火焰可能会产生膨胀或爆炸性分解。
5.3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灭火时,应佩戴呼吸面具(符合 MSHA/NIOSH 要求的或相当的)并穿上全身防护服。
在安全距离处、有充足防护的情况下灭火。
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
#6: 泄露应急处理
6.1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无火灾状况下的溢漏和泄漏应穿着蒸气防护服,且完全密封。
不要触摸或穿越泄漏物。
不要触摸破损的容器或泄漏物质除非穿着合适的防护服。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要吸入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采取防静电措施。
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并处于上风方向。
6.2环境保护措施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
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
6.3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腐服。
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泄漏场所保持通风。
少量泄漏时,可采用干砂或惰性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大量泄漏时需筑堤控制。
附着物或收集物应存放在合适的密闭容器中,并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废弃处置。
围堵溢出,用防电真空清洁器或湿刷子将溢出物收集起来,并放置到容器中。
清除所有点火源,并采用防火花工具和防爆设备。
6.4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预防措施
消除点火源,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和地下室。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操作处置
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
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进入眼睛。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7.2 储存
保持容器密闭。
储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处。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存储于远离不相容材料和食品容器的地方。
#8: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8.1控制参数
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组分 | 标准来源 | OELs | 标准值 mg/m3 | 临界不良健康效应 | 备注 |
过氧化氢 | GBZ 2.1-2019 | PC-TWA | 1.5 | 上呼吸道和皮肤刺激;眼损伤 | - |
PC-STEL | - | ||||
MAC | - | ||||
磷酸 |
| PC-TWA | 1 | 上呼吸道、眼和皮肤刺激 | - |
GBZ 2.1-2019 | PC-STEL | 3 | |||
| MAC | - |
生物限值无相关规定
监测方法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GBZ/T 300 系列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8.2工程控制
保持充分的通风,特别在封闭区内。
确保在工作场所附近有洗眼和淋浴设施。
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8.3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呼吸防护用品。
眼睛防护:必须佩戴合适的防腐蚀护目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必须穿抗酸碱化学防护服。
手防护:必须戴耐酸碱的化学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9: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黄色透明液体 |
气味 | 轻微气味 |
气味临界值 | 无资料 |
pH 值 | < 3 |
熔点/凝固点(°C) | 无资料 |
初沸点和沸程(°C) | 无资料 |
闪点(闭杯,°C) | 无资料 |
蒸发速率 | 无资料 |
易燃性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下限[%(v/v)] | 上限:无资料;下限:无资料 |
蒸气压 | 无资料 |
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1) | 1.04±0.05 |
溶解性(mg/L) | 可溶于水 |
辛醇/水分配系数 | 无资料 |
自燃温度(°C) | 无资料 |
分解温度(°C) | 无资料 |
运动粘度 | 无资料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反应性
与不相容物质接触可发生分解或其它化学反应。
10.2 化学稳定性
在正确的使用和存储条件下是稳定的。
10.3 危险反应的可能性
与空气或可燃性物质接触会爆炸。与非金属单质或有机物接触发生着火或爆炸。与碱金属、钠、钙等活泼金属接触发生反应而放出氢气。
10.4 避免接触的条件
不相容物质,热、火焰和火花。
10.5 禁配物
可燃性物质和有机易燃物。非金属单质、有机物和纤维类物质。碱金属、钠、钙等活泼金属、卤素单质、金属氧化物、非金属氧化物、酰卤和金属磷化物。
10.6 危险的分解产物
在正常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的分解产物。
#11: 毒性资料
组分 | LD50(经口) | LD50(经皮) | LD50(吸入,4h) |
过氧化氢 | 376mg/kg(大鼠) | 3000mg/kg(大鼠) | 2mg/L(大鼠) |
磷酸 | 1530mg/kg(大鼠) | 2740mg/kg(兔子) | 无资料 |
11.2 皮肤腐蚀/刺激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类别 1A)
11.3 眼睛损伤/刺激
造成严重眼损伤(类别 1)
11.4 呼吸过敏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5 皮肤过敏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6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组分 | IARC 致癌物分类清单 | NTP 致癌物报告 |
过氧化氢 | 类别 3 | 未列入 |
磷酸 | 未列入 | 未列入 |
添加剂 | 未列入 | 未列入 |
水 | 未列入 | 未列入 |
11.8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可能造成呼吸道刺激(类别 3)
11.9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10 吸入危害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2: 生物学信息
急性水生毒性
组分 | LC50(96h) | EC50(48h) | EC50(72h) |
过氧化氢 | LC50:24.4mg/L (96h)(鱼) | EC50:13.2mg/L (48h)(甲壳纲) | ErC50:5.74mg/L (96h)(藻类) |
持久性和降解性
组分 | 持久性(水/土壤) | 持久性(空气) |
过氧化氢 | 低 | 低 |
磷酸 | 高 | 高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组分 | 生物富集性 | 备注 |
过氧化氢 | 低 | Log Kow=-1.36 |
磷酸 | 低 | Log Kow=-0.7699 |
土壤中的迁移性
组分 | 土壤迁移性 | 有机物土壤/水分配系数(Koc) |
过氧化氢 | 低 | 14.3 |
磷酸 | 0.000 |
|
PBT 和 vPvB 的结果评价
组分 | PBT/vPvB 评价结果 [依据(EC) No 1907/2006] |
过氧化氢 | 不属于 PBT/vPvB |
磷酸 | 不适用 |
水 | 资料不足,暂时无法评估 |
#13: 废弃处置
13.1废弃化学品
处置之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13.2污染包装物
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能返还给供应商循环使用。
13.3废弃注意事项
请参阅废弃化学品和污染包装物。
#14: 运输信息
14.1联合国运输分类
运输标签:
海运危规(IMDG-CODE)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1760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未另列明的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无包装类别:Ⅲ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空运(ICAO/IATA-DGR)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1760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未另作规定的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无包装类别:Ⅲ
公路运输(JT/T 617-2018)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1760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未另作规定的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无包装类别:Ⅲ
14.2 包装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等。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
14.3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标志、公告。
#15: 法规信息
组分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过氧化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磷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添加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 [2015] 第 5 号公告
【B】《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23] 第 32 号公告
【C】《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2021 年第 50 号公告
【D】《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 和第 2 批)》,原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 [2011] 第 95 号和 [2013] 第 12 号通知
【E】《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 [2014] 33 号文
【F】《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信息化部令 [2020] 第 52 号令
【G】《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7] 第 83 号
【H】《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 第 1 号
【I】《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公告 [2019] 第 28 号
【J】《高毒物品目录》,原国家卫生部卫法监发 [2003] 142 号文
【K】《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年版)》,公安部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告
【L】《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国家药监局 2025 年第 55 号公告
【M】《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5 号及其修订公告
【N】《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商务部令 [2006] 第 7 号
【O】《国际核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商务部、公安部令 [2006] 第 8 号注:
“√” 表示该物质列入法规
“×” 表示暂无资料或未列入法规
#16: 其他信息
16.1 编制日期:2025/12/02 16.2 修订日期:N/A 16.3 修订说明:N/A 16.4 版本号:V 1.0.0 16.5 缩略语:
CAS | 化学文摘号 | UN | 联合国 |
PC-STEL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OECD |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PC-TWA |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IMDG-CODE |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
MAC | 最高容许浓度 | IARC |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
DNEL | 衍生的无影响水平 | ICAO | 国际民航组织 |
PNEC | 预测的无效应浓度 | IATA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NOEC | 无显见效应浓度 | ACGIH | 美国工业卫生会议 |
LC50 | 50%致死浓度 | NFPA | 美国消防协会 |
LD50 | 50%致死剂量 | NTP | 国家毒理学计划 |
EC50 | 引起 50%反应的有效物质浓度 | ED | 内分泌干扰物 |
ECX | 产生 x%反应的浓度 | vPvB |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 |
POW | 辛醇/水分配系数 | RPE | 呼吸防护设备 |
PBT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 | CMR | 致癌、致畸和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
BCF | 生物富集系数 | RPE | 呼吸防护设备 |
ED | 内分泌干扰物 |
|
|
16.6 免责声明:
本说明书是基于我们现在的知识水平所得,它不是产品特性的保证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者应根据使用目的,对相关信息的合理性做出判断。我们对该产品操作、存储、使用或处置等环节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25年12月2日
- 修改日期
- -
- 过期日期
- 2030年12月2日
- 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