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液 B10
基本资料
- 料号
- 7Z231
- SDS 编号
- QLE-459
- 中文名称
- 剥离液 B10
- 英文名称
- -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二甲基亚砜 67-68-5 NA 70~95 添加剂 NA NA 5~30 四甲基氢氧化铵 75-59-2 NA 1~5 - 禁配物
-
NA
供应商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21-50551001 | 201908 | 上海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 | 86-21-58993079 | tech@phichem.com.cn |
化学品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尚无任何资料 |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产品中文名称:剥离液 B10
产品型号:KS3510 产品的推荐用途:用于光刻胶的剥离。
企业名称: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联系电话:0086-21-50551001 传真:0086-21-58993079
电子邮箱:tech @phichem.com.cn
邮编:201908
#2: 危险性概述
2.1紧急情况概述
液体。遇明火、高热可燃。吞食后有毒。跟皮肤接触有害。会引起皮肤烧伤,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短期暴露有严重损伤健康的危险。长期暴露有严重损伤健康的危险。
对水生物有害。
2.2GHS 危险性类别
危险类别 | 危险项别 |
易燃液体 | 类别 4 |
急性经口毒性 | 类别 3 |
急性经皮毒性 | 类别 4 |
皮肤腐蚀/刺激 | 类别 1C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 类别 1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 类别 1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 类别 1 |
对水生环境的危害-急性危害 | 类别 3 |
2.3标签要素象形图:
信号词:危险危险性说明:
H227 可燃液体
H301 吞咽会中毒
H312 皮肤接触有害
H314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H318 造成严重眼损伤
H370 会损害器官
H372 长期或反复接触会对器官造成损害
H402 对水生生物有害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10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P260 不要吸入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脸部及手部。
P270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P273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
P310 立即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12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14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P321 具体治疗(见本标签)。
P330 漱口。
P361 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P363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P301+P310 如误吞咽: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P302+P352 如皮肤沾染: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
P304+P340 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
P308+P311 如接触到: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P370+P378 火灾时:使用 SDS 第五部分提及的合适的灭火介质灭火。
P301+P330+P331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
P303+P361+P353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
/淋浴。
P305+P351+P338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
P405 存放处须加锁。
P403+P235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
废物处置
P501 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2.4 危害描述
物理和化学危害
遇明火、高热可燃。
健康危害吸入: 头痛,恶心。
食入:恶心,呕吐,倦睡。
皮肤接触:可能被吸收!皮肤干燥。
眼睛:发红,视力模糊。
#3: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组分 | 浓度或浓度范围 (质量分数,%) | CAS No. |
二甲基亚砜 | 70~95 | 67-68-5 |
添加剂 | 5~30 | - |
四甲基氢氧化铵 | 1~5 | 75-59-2 |
#4: 急救措施
4.1急救措施描述
一般性建议: 急救措施通常是需要的,请将本 SDS 出示给到达现场的医生。
眼睛接触: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然后就医。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服,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给予医疗护理。
食入: 不要催吐,给予医疗护理。
吸入: 新鲜空气,休息。
急救人员的防护:确保医护人员了解产品的危害特性,并采取自身防护措施,以保护自己和防止污染传播。
4.2最重要的症状和健康影响
有限的证据表明反复或长期职业接触可能会产生涉及器官或生化系统累积性的健康影响。
4.3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存储和使用区域应当有贮留池以便在排放和处理前调整 pH 值,并稀释泄漏液。
清除所有火源,增强通风。
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
避免吸入蒸气。
使用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面具。
4.4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针对性处理。
注意症状可能会出现延迟。
#5: 消防措施
5.1灭火剂
适用的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或耐醇泡沫。
不适用灭火剂:避免用太强烈的水汽灭火。
5.2源于此物质或混合物的特别危险性燃烧时可能会释放毒性烟雾。
遇火会产生刺激性、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
火灾时可能产生有害的可燃气体或蒸气。
受热或接触火焰可能会产生膨胀或爆炸性分解。
高于 87℃,可能形成爆炸性蒸气/空气混合物。蒸气比空气重,可能沿地面流动,可能造成远处着火。
5.3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灭火时,应佩戴呼吸面具(符合 MSHA/NIOSH 要求的或相当的)并穿上全身防护服。在安全距离处、有充足防护的情况下灭火。
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
#6: 泄露应急处理
6.1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无火灾状况下的溢漏和泄漏应穿着蒸气防护服,且完全密封。
不要触摸或穿越泄漏物。
不要触摸破损的容器或泄漏物质除非穿着合适的防护服。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要吸入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采取防静电措施。
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并处于上风方向。
6.2环境保护措施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
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
6.3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腐服。
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泄漏场所保持通风。
少量泄漏时,可采用干砂或惰性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大量泄漏时需筑堤控制。
附着物或收集物应存放在合适的密闭容器中,并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废弃处置。围堵溢出,用防电真空清洁器或湿刷子将溢出物收集起来,并放置到容器中。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操作处置
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
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进入眼睛。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7.2储存
保持容器密闭。
储存在干燥、阴凉和通风处。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存储温度 10-40℃。
#8: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8.1控制参数
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组分 | 标准来源 | OELs | 标准值 | 临界不良健康效应 | 备注 |
|
|
| mg/m3 |
|
|
二甲基亚砜 | GBZ 2.1-2019 | PC-TWA | 160 | 皮肤、粘膜的刺激作用 | 皮 |
PC-STEL | — | ||||
MAC | — |
生物限值无相关规定
监测方法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GBZ/T 300 系列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8.2工程控制
保持充分的通风,特别在封闭区内。
确保在工作场所附近有洗眼和淋浴设施。
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8.3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必须佩戴合适的个人呼吸防护用品。
眼睛防护:必须佩戴合适的防腐蚀护目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必须穿抗静电的化学防护服和防静电鞋。
手防护:必须戴耐酸碱的化学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9: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 淡黄色至深红色液体 |
气味 | 有刺激性气味 |
气味临界值 | 无资料 |
pH 值 | >7(碱性) |
熔点/凝固点(°C) | 18.5(二甲基亚砜) |
初沸点和沸程(°C) | 189(二甲基亚砜) |
闪点(闭杯,°C) | 87(二甲基亚砜) |
蒸发速率 | 无资料 |
易燃性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下限[%(v/v)] | 上限:42.0(二甲基亚砜);下限:2.6(二甲基亚砜) |
蒸气压 | 59.4Pa(20°C,二甲基亚砜) |
蒸气密度(空气=1) | 2.7(二甲基亚砜) |
相对密度(水=1) | 1.06±0.05 |
溶解性(mg/L) | 易溶于水 |
辛醇/水分配系数 | -1.35(计算值,二甲基亚砜) |
自燃温度(°C) | 215(二甲基亚砜) |
分解温度(°C) | 100(二甲基亚砜) |
运动粘度 | 无资料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反应性
与不相容物质接触可发生分解或其它化学反应。
10.2化学稳定性
在正确的使用和存储条件下是稳定的。
10.3危险反应的可能性无资料。
10.4避免接触的条件
不相容物质,热、火焰和火花。
10.5禁配物无资料。
10.6危险的分解产物
在正常的储存和使用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的分解产物。
#11: 毒理学信息
11.1急性毒性
组分 | LD50(经口) | LD50(经皮) | LD50(覆膜内) |
二甲基亚砜 | 14500mg/kg(大鼠) | 40000mg/kg(大鼠) | 无资料 |
四甲基氢氧化铵 | 12.5mg/kg(大鼠) | 12.5mg/kg(大鼠) | 无资料 |
11.2皮肤腐蚀/刺激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类别 1C)
11.3眼睛损伤/刺激
造成严重眼损伤(类别 1)
11.4呼吸过敏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5皮肤过敏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6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1.7致癌性
组分 | IARC 致癌物分类清单 | NTP 致癌物报告 |
二甲基亚砜 | 未列入 | 未列入 |
添加剂 | 未列入 | 未列入 |
四甲基氢氧化铵 | 未列入 | 未列入 |
11.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会损害器官(类别 1)
11.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
长期或反复接触会对器官造成损害(类别 1)
11.10吸入危害
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12: 生物学信息
12.1急性水生毒性
组分 | LC50(96h) | EC50(48h) | EC50(72h) |
二甲基亚砜 | LC50:25000mg/L (96h)(鱼) | 无资料 | 无资料 |
12.2慢性水生毒性
无资料
12.3持久性和降解性
组分 | 持久性(水/土壤) | 持久性(空气) |
二甲基亚砜 | 高 | 高 |
12.4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组分 | 生物富集性 | 备注 |
二甲基亚砜 | 低 | BCF=4 |
12.5土壤中的迁移性
组分 | 土壤迁移性 | 有机物土壤/水分配系数(Koc) |
二甲基亚砜 | 低 | 4.411 |
12.6PBT 和 vPvB 的结果评价
组分 | PBT/vPvB 评价结果 [依据(EC) No 1907/2006] |
二甲基亚砜 | 不属于 PBT/vPvB |
四甲基氢氧化铵 | 不属于 PBT/vPvB |
#13: 废弃处置
13.1废弃化学品
处置之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13.2污染包装物
包装物清空后仍可能存在残留物危害,应远离热和火源,如有可能返还给供应商循环使用。
13.3废弃注意事项
请参阅废弃化学品和污染包装物。
#14: 运输信息
14.1联合国运输分类
运输标签:
海运危规(IMDG-CODE)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2922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有毒的,未另列明的
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6.1 包装类别:Ⅲ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空运(ICAO/IATA-DGR)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2922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毒性,未另作规定的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6.1 包装类别:Ⅲ
公路运输(UN-ADR)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No.):2922
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腐蚀性液体,有毒的,未另作规定的运输主要危险类别:8 运输次要危险类别:6.1 包装类别:Ⅲ
14.2包装方法
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等。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
14.3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严禁与酸类、碱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工具上应根据相关运输要求张贴标志、公告。运输温度 10-45℃。
#15: 法规信息
15.1中国化学品管理名录
组分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二甲基亚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添加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甲基氢氧化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 [2015] 第 5 号公告
【B】《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9] 第 60 号公告
【C】《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2021 年第 50 号公告
【D】《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 1 和第 2 批)》,原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 [2011] 第 95 号和 [2013] 第 12 号通知
【E】《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 [2014] 33 号文
【F】《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信息化部令 [2020] 第 52 号令
【G】《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原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7] 第 83 号
【H】《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0] 第 1 号
【I】《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公告 [2019] 第 28 号
【J】《高毒物品目录》,原国家卫生部卫法监发 [2003] 142 号文
【K】《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年版)》,公安部 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告【L】《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食药总局 2013 年第 230 号,2020 年第 39 号,2023 年第 43 号通知和公安部公通字
〔2015〕27 号
【M】《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5 号及其修订公告
【N】《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商务部令 [2006] 第 7 号
【O】《国际核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商务部、公安部令 [2006] 第 8 号注:
“√” 表示该物质列入法规
“×” 表示暂无资料或未列入法规
#16: 其他信息
16.1编制日期:2018/06/05
16.2修订日期:2024/05/23
16.3修订说明:5.2、7.2、14.3 温度限制更新数据,文件格式更新。
16.4 版本号:V 2.0.0 16.5 缩略语: |
|
| |
CAS | 化学文摘号 | UN | 联合国 |
PC-STEL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OECD |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
PC-TWA |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IMDG-CODE |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
MAC | 最高容许浓度 | IARC |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
DNEL | 衍生的无影响水平 | ICAO | 国际民航组织 |
PNEC | 预测的无效应浓度 | IATA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NOEC | 无显见效应浓度 | ACGIH | 美国工业卫生会议 |
LC50 | 50%致死浓度 | NFPA | 美国消防协会 |
LD50 | 50%致死剂量 | NTP | 国家毒理学计划 |
EC50 | 引起 50%反应的有效物质浓度 | ED | 内分泌干扰物 |
ECX | 产生 x%反应的浓度 | vPvB |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 |
POW | 辛醇/水分配系数 | RPE | 呼吸防护设备 |
PBT |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 | CMR | 致癌、致畸和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
BCF | 生物富集系数 |
|
|
16.6 免责声明:
本说明书是基于我们现在的知识水平所得,它不是产品特性的保证书。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者应根据使用目的,对相关信息的合理性做出判断。我们对该产品操作、存储、使用或处置等环节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已启用
- 版本
- 2.0
- 初版日期
- 2018年6月5日
- 修改日期
- 2024年5月23日
- 过期日期
- 2029年5月23日
- 发布时间
- 2025年7月3日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