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PI-5100 系列光敏聚酰亚胺
基本资料
- 料号
- 7Z199
- SDS 编号
- QLE-423
- 中文名称
- ZKPI-5100 系列光敏聚酰亚胺
- 英文名称
- -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聚酰胺酸酯 63428-84-2 NA 30~40 N-甲基-2-吡咯烷酮(NMP) 872-50-4 NA 50~60 四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 109-17-1 NA 1~10% 芳香肟酯 127-06-0 NA 1~10% 甲基丙烯酸羟乙酯 868-77-9 NA 0.1~1% - 禁配物
-
NA
供应商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 0635-6039666;0635-6039669 | - |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 369 号 | - | market@pome.com.cn |
化学品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尚无任何资料 |
#1: 物质/制剂及公司标识
产品名称:ZKPI-5100 系列光敏聚酰亚胺
产品说明:光敏聚酰亚胺前驱体
用途:电子工业用光致抗蚀剂
公司名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 369 号
电话:0635-6039666;0635-6039669
E-MAIL:market@pome.com.cn
#2: 组成/成分信息
化学成分 CAS 登记号 重量百分数 %
聚酰胺酸酯 63428-84-2 30~40
N-甲基-2-吡咯烷酮(NMP) 872-50-4 50~60
四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 109-17-1 1~10%
芳香肟 127-06-0 1~10%
甲基丙烯酸羟乙酯 868-77-9 0.1~1%
#3: 危害标识
主要危害: 可燃,吸入和皮肤接触时有害,对皮肤有刺激性
其他危害: 使用过程中可能形成易燃/易爆的蒸汽空气混合物
#4: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长期接触可能刺激皮肤并引发皮疹。可能导致过敏
眼睛接触: 可引起轻微的刺激、流泪及变红
吞服: 口部和咽喉可能发生剧痛和红肿,可能发生恶心,胃痛。可能会呕吐
吸入: 可引起轻微的呼吸不适
皮肤接触: 除去污染的衣物并擦去参与的污染物。使用肥皂及清水洗涤皮肤。如果症状持续,请寻求医生帮助
眼睛接触: 立即使用大量水冲洗眼睛,至少20分钟。将头倾斜以防止化学物移动到未污染处。如果症状持续,请寻求医生帮助
吞服: 不会引起呕吐,如果症状持续,请寻求医生帮助
吸入: 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症状持续,请寻求医生帮助
#5: 消防措施
灭火剂: 配备干粉灭火器
暴露时的危害: 可燃,燃烧时释放有毒气体,形成易燃/易爆的蒸汽空气混合物
消防人员防护: 佩戴自给式呼吸器,穿戴防护服,以免发生皮肤或眼部接触
#6: 意外泄露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 室外情况下,切勿从下风侧接近。室外情况下令旁观者处于上风侧,并远离危险地点。用警示牌标出污染区域,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泄漏的容器要泄漏侧朝上以免液体流出。避免一切火源
环境防范措施: 切勿排放至下水道或者河流。用围堰围拢溢出物。清理程序: 用干土或者干燥的沙子吸附。装入可以封闭并且加有标签的废弃物容器,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弃置。清理程序中切勿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设备
#7: 操作处理与存储
操作处理要求: 避免物质直接接触。确保相关区域充分通风。切勿在狭小的空间内操作。避免空气内形成烟雾或者发生烟雾扩散。禁止吸烟。所用工具不能产生火花
存储条件: 避光,低温冷储(-20℃~-16℃)
#8: 暴露控制/个人防护
职业暴露极限 TWA(8小时暴露极限): 220mg/m3(OES)
STEL(15分钟暴露极限): 441mg/m3(OES)
工程措施: 确保相关区域充分通风。照明和电气设备绝对不能成为火源
呼吸道防护: 必须配备自给式呼吸器以备急用
手部防护: 防渗透手套
眼部防护: 护目镜。工作区域内一定要有洗眼器
皮肤防护: 防渗透防护服
#9: 理化特性
状态: 液态
颜色: 红棕色
气味: 酯香味
闪点(℃): 98
自燃温度(℃): 320℃
PH: 3.5~4
蒸汽压: 12mmHg
相对密度: 1.100~1.200
#10: 稳定性与反应活性
稳定性: 存储条件下(-20℃~-16℃)稳定
需要避免的条件: 光照,受热
需要避免的物质: 严禁与强碱性物质接触
有害的分解产物: 碳氧化物
#11: 毒理学资料
有毒: N-甲基-2-吡咯烷酮(NMP)
暴露途径: 有关暴露途径及相应症状请参阅《安全数据说明书》第4节
#12: 生态学资料
持久性与降解性: 生物可降解
潜在的生物体内积累能力: 不存在潜在的生物体内积累能力
其它不良影响: 生态毒性可忽略
#13: 弃置事项
注意事项: 用户需注意: 可能存在有关弃置的地区性或者国家性法规
#14: 运输信息
遵守 1.ADR/RID(《欧洲关于国际陆地运输危险品的协议》/《关于国际铁路运输危险品的规定》)
2.IMDG/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海事组织)
3.IATA/ICA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15: 法规信息
危险符号: 有害
风险术语: R10: 可燃
R20/21: 吸入和皮肤接触时有害
R38: 对皮肤有刺激性
安全术语: S23: 切勿吸入烟气
S36/37: 请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防护手套
备注: 上面给出的法规信息,仅指出了专门适用于本安全数据说明书中所述产品的主要法规。用户需注意: 可能存在对这些法规加以完善的其它规定。请参照所有适用的国家性、国际性和地方性法规或者规定
#16: 其它信息
法律免责声明: 上述信息确信正确无误,但并未宣称面面俱到,因此仅供参考。对因上述产品的操作处理或与之发生接触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17年12月18日
- 修改日期
- 2024年8月27日
- 过期日期
- 2029年8月27日
- 发布时间
- 2025年7月21日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