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性树脂溶液(水溶液)
基本资料
- 料号
- 72076
- SDS 编号
- QLE-163
- 中文名称
- 水溶性树脂溶液(水溶液)
- 英文名称
- water-soluBle resin solution(aqueous solution)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水 7732-18-5 NA Balance 1-甲氧基-2-丙醇(别名:丙 二醇单甲醚) 2-propanol,1-methoxy-, (Alias: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107-98-2 NA 10~20 - 禁配物
-
氧化剂、还原剂、碱性物质。
供应商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DISCO Corporation | +81-3-4590-1083 | 13-11Ormori-kita 2-chome,Ota-ku,Tokyo | +81-3-4590-1061 |
化学品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尚无任何资料 |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水溶性树脂溶液(水溶液)
化学品英文名称: water-soluBle resin solution(aqueous solution) 产品代码: HogoMax003
企业名称: Disco corporation
企业地址: 日本东京都大田区大森北 2-13-11 邮编:143-8580
(13-11omori-kita2-chome,ota-Ku, ToKYo143-8580, Japan)
联系电话: +81-3-4590-1083(环境部) 电子邮件地址: env@disco.co.jp
应急咨询电话: +86-532-8388-9090(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24小时) 化学品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水溶性保护膜溶液。
#2: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淡黄色液体。造成严重眼刺激。 |
GHS危险性类别: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经口、经皮肤) ——非此类 急性毒性(吸入:蒸气) ——类别4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A
标签要素: 象形图:
信号词: 警告
危险性说明: 吸入蒸气有害;造成严重眼刺激。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1)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2) 作业后彻底清洗双手。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
(1) 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如感觉不适, 呼叫解毒中心或医生。
(2)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废弃处置: 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 无资料
健康危害: 如吸入,可能引起鼻腔、喉咙刺激,并导致头痛、恶心、失去意识。可能降低中 枢神经功能。皮肤接触可能引起轻度刺激。长时间接触可能会导致皮肤龟裂和损伤(皮炎等)。 环境危害: 无资料
其他危害: 无资料
#3: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团
组分 |
浓度或浓度范围 (质量分数, wt% ) |
CAS No. |
ECNo. |
水 water |
Balance |
7732-18-5 |
231-791-2 |
1-甲氧基-2-丙醇(别名:丙 二醇单甲醚) 2-propanol,1-methoxy-, (Alias: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
10~20 |
107-98-2 |
203-539-1 |
#4: 急救措施
急救: 吸 入: 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易于呼吸的姿势休息。立即求医/就诊。 皮肤接触: 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受感染部位。立即求医/就诊。 眼睛接触: 立即用流水彻底冲洗眼睛。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 冲洗。立即求医/就诊。 食 入: 彻底漱口。立即求医/就诊。 最重要的症状和健康影响: 吸入蒸气有害;造成严重眼刺激。如吸入,可能引起鼻腔、喉咙 刺激,并导致头痛、恶心、失去意识。可能降低中枢神经功能。皮肤接触可能引起轻度刺激。 长时间接触可能会导致皮肤龟裂和损伤(皮炎等)。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救援者需穿合适的防护服以防止皮肤接触。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请查看“第3部分”的组成描述。按症状治疗。根据患者的情况和事故的 具体情况不同,治疗方法可能不同。在所有潜在的中毒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治是至关重要的。 |
#5: 消防措施
适用灭火剂: 干砂、泡沫、二氧化碳、化学干粉灭火剂。 不适用灭火剂: 柱状水。
特别危险性: 氧气不足的情况下燃烧时会释放一氧化碳。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在上风向灭火 ,避免吸入有毒烟气。灭火时尽可能 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并对其进行冷却 ,也可通过雾状水来降低环境温度。尽快疏散下风 向可能受影响人群。
火灾时,使用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当的灭火剂。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周边着火情况: 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离火场。在不可移动的状况下,使用适当的灭火剂 对容器和包装进行灭火,并使用雾状水使其冷却。
着火情况: 首先切断燃烧源 ,然后使用适当灭火剂从上风向灭火。 对消防污水进行回收处置。
#6: 泄漏应急处理
人员防护措施、 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处置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防护设备,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避免吸 入。 事故处置完成后,应遵循严格的全身清洗程序。 保持泄漏区域的充分通风,移走一切点火源(包括非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室内泄漏情 况下,应保持通风,直到处置结束。大量泄漏情况下,疏散所有不必要的和无防护的人员至 上风向安全区域。切勿接触或踩踏泄漏物。 环境保护措施: 切勿将本品冲入土壤、下水道、排水沟或其他任何水体。将所收集的泄漏物 当作工业有害废弃物处置。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 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少量泄漏:用布擦除并回收至密闭容器中。 大量泄漏:用布等阻止液体溢流,并将泄漏液回收至专用容器中。 水中泄漏: 一旦本品意外地进入河流、湖泊或海洋,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依照任何适 用的法规来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预防措施: 处理后应彻底清洁受污染的地面。确保移走泄漏区域现场任 何的点火源,严禁烟火,配备适合的灭火器,并对现场进行充分地通风,以免二次事故的发 生。 |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安全处置注意事项和措施: 操作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区域进行,安装局部通排风设备。操 作完成后保持容器密闭。搬运过程应防止容器泄漏。作业场所应消除一切点火源(包括非防 爆型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高温,避免加热密闭容器,采取措施,预防静电 危害。切勿接触氧化剂、还原剂。杜绝野蛮操作或抛掷,防止容器因碰撞造成损坏。采取措 施使液体不残留在管道中。冻结后,会导致溶液偏差。作业场所附近需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 设备,以防止粘附或眼睛接触。操作人员应参考“第8部分”内容进行合适的个体防护,避免 皮肤、眼睛和衣物接触,避免吸入化学品液体,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作 业场所禁止吸烟和饮食,作业完毕应立即脱掉手套等受污染的衣着和防护装备,切勿带入休 息区域,并彻底清洗双手。
储存:
安全储存条件: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区域。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远离热源和引 火源,严禁烟火。温度降低时 ,可能会凝固 (参考产品标签上推荐的储存温度)。
安全技术措施: 保持容器密封完好。不能与氧化剂、还原剂、碱性物质 (本品含有酸性物质) 共混储存。
包装材料: 瓶子和纸箱。采用符合国家规定及联合国运输法规的容器。以产品使用容器为标 准。
#8: 控制接触/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GBZ2.1-2007 : 未制定标准。
美国ACGIHTLV 丙二醇单甲醚 : Tlv-TWA50ppm;Tlv-STEl 100ppm。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方法: 切勿在不具有充分通风的区域使用本品,尽量使用密闭装置、设备和局部通 排风设备。作业场所需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并明确标识出来。受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 出工作场所,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 带有防有机蒸气化学药筒的呼吸器。 眼面防护: 化学安全护目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能覆盖全身的合适防护服。面部防护装备。 手防护: 耐溶剂型手套。
其他防护: 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饮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接触到或有疑虑,应立 即求医治疗/咨询。作业完毕应彻底清洗双手。
#9: 理化特性
物态、 形状和颜色: 淡黄色液体 气味: 特殊气味 ph值: 3-4 熔点/凝固点 (℃): 无资料 沸点、 初沸点和沸程 (℃): 约98 闪点 (℃): 无(依据类似产品的结果,认为本品“不易燃”,但成分中的水蒸发后有着火的 危险) 燃烧上下极限或爆炸极限 (vol% ): 无资料 蒸气压 (kpa ): 无资料 蒸气密度: 无资料 密度: 无资料 溶解性: 可溶于水。 n-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自燃温度 (℃): 无资料 分解温度 (℃): 无资料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常温常压下性质稳定。
危险反应: 不完全燃烧时产生一氧化碳。
应避免的条件: 远离高温、热源、火花和火焰,避免阳光直射。避免接触禁配物。
禁配物: 氧化剂、还原剂、碱性物质。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11: 毒理学信息
产品:
急性毒性: 无资料
皮肤腐蚀 /刺激: 无资料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无资料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无资料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毒代动力学、 代谢和分布: 无资料 其他: 无资料
丙二醇单甲醚: 急性毒性:
大鼠经口LD50 >5000-7510mg/kg
兔经皮肤LD50=13000-14100mg/kg,LD50=13g/kg
小鼠吸入LC50=7395-9258ppm
大鼠吸入LC50 >1626-3252ppm,LC50 >7559ppm
皮肤腐蚀/刺激:轻度,对动物的影响:兔皮肤24小时Draize试验:未出现明显的刺激性,皮 肤原发刺激指数为2(SIDS(2003)),分类为类别3。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性: 轻度,分类为类别 2B。
数例兔试验结果为低刺激性,或轻度刺激(SIDS(2003))。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呼吸道:对人类的影响:数据不足,不能分类。
皮肤:对动物的影响:数据不足,不能分类。修正的 Maguire试验(SIDS(2003))结果为 无致敏性,但试验方法不被 OECD认可,阳性率等详情不明确,因此不能分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不能分类 致癌性: ACGIH:A4
生殖毒性: 小鼠经口暴露(SIDS(2003)、大鼠吸入暴露的二代生殖试验(ACGIH(7th, 2013)、SIDS(2003))中,仅在大鼠高剂量(3000ppm)组出现发情周期延长、受胎率降低、 子鼠存活数量、每胎子鼠数量降低,该染毒量下母体出现镇静症状持续或与对照组相比有 21%的体重减轻等明显的毒性影响,不能作为分类的依据。其他用量及小鼠二代试验未发现 对性功能及生殖能力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大鼠及兔器官形成期吸入暴露试验(SIDS
(2003))、大鼠、小鼠及兔妊娠期间经口暴露试验(SIDS(2003)),仅部分试验出现骨化 延迟,未对子代产生诱发畸形等不利影响。根据以上结果,多种动物及多种染毒途径试验均 未表现出对生殖及发育的不利影响,因此分类为非此类。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作为急性毒性试验麻醉作用相关的症状,大鼠经口染毒症 状为:嗜睡、行走协调障碍、运动失调(ECETOC TR95(2005));吸入染毒症状为:横卧 位、无反应、中枢神经抑制(SIDS(2003)),并且,兔经皮肤染毒出现轻度乏力及从嗜睡 到深度麻醉等不同程度麻醉状态的记载(ECETOC TR95(2005))。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大鼠、小鼠及兔高浓度吸入暴露试验出现短暂性中枢神经 抑制、肝脏轻度组织学变化等(SIDS(2003)),但 13周(6小时/天)吸入暴露各试验的 NOEL或 NOAEL值分别为:大鼠 300ppm(1.11mg/L)及 1000ppm(3.68mg/L) 、小鼠 1000ppm
(3.68mg/L)、兔 1000ppm(3 .68mg/L)(SIDS(2003))。 所有 NOEL值均超出指导值范围 , 吸入途径相当于非此类。并且,经口及经皮肤染毒的情况下,大鼠 35天经口染毒试验的 NOEL 值为 919mg/kg bw/day (90天换算值:357mg/kg bw/day)(SIDS(2003)),兔 90天经皮肤 染毒试验的 NOEL值为 2mL/kg bw/day (1840mg/kg bw/day)(SIDS(2003)),全部超出指 导值范围,相当于非此类。依据以上,吸入、经口及经皮肤三种途径都相当于非此类,按照 GHS分类标准,分类为非此类。
吸入危害: 对人类的影响:数据不足,不能分类。
#12: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产品:无资料 丙二醇单甲醚 :
急性毒性: 鱼类(虹鳟)96hr-LC50 >1000mg/L,(黑头呆鱼)96h-LC50=20.8g/L
甲壳类(大型潘)48hr-EC50 >1000mg/L,(大型潘)48h-EC50=23300mg/L 藻类(近头状伪蹄形藻)96hr-EC50 >1000mg/L
持久性和降解性:
产品:无资料
丙二醇单甲醚 : 易生物降解。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其他环境有害影响: 无资料
#13: 废弃处理
废弃化学品: 必须依照当地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禁将该产品倾倒入土壤、下水道、 排水沟、地下水或任何水体中。建议委托专业废弃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
污染包装物: 残留有本品的所有容器或包装物也必须依照地方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 置。空的容器会有产品残留,需彻底清空后按照相关说明处置。处置前彻底清空并清洗容器。 处置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的内容。
废弃注意事项: 如果委托专业废弃物处置机构进行处理,则需签订合同,并使其明确废弃物 内容。如产品或其生产、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需按照国家相 关废弃物处置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14: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 (UN号): 无 联合国运输名称: 无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无 包装类别: 无
海洋污染物 (是/否):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携带防护器具和灭火器。在运输装载之前,检查容器有无泄漏;确保平稳、 安全装载,以防止容器滑动、坠落和损坏。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容器损坏。防 止暴晒、雨淋、高温。不得与氧化剂、还原剂、碱性物质共混运输,集装箱里也不应有禁配 物的残余物。虽然不属于危险货物,但运输中最好遵守ICAO、IMDG、RID、ADR、ADN 相关规定。
#15: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 591号令)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作了相应规定。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3690-200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危 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 1-2007)以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等中国 GHS 相关国家分类标准对本品进行分类和辨识。
所有用户必须启用和遵照在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 (SAWS)、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MEP)、 卫生部(MOH)、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MHR&SS)等部门发布的法规中指定的作业人员保护措施以及环境排放控制办法。
针对该产品的 HSE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混合物符合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但未直接列入该目录。
环境管理规定: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2013年版):所有成分均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有机树脂类废物。
#16: 其他信息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TLV-TWA: 阈限值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ThresholdLimit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 TLV-STEL:阈限值-短时间接触限值 (ThresholdLimitValue-short termexposure limit )。
ACGIH: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SIDS:筛选信息数据集(Screening Information Data Set)。
LD50 :半数致死剂量(Lethal Dose50%)。
LC50 :半数致死浓度(Lethal Concentration50%)。
EC50 :半数效应浓度(Median Effective Concentration)。 NoEL:无可见效应水平(No observed effect level)。
NoAEL:无可见有害作用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
免责声明: 本 SDS的信息仅适用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他物质 的混合物等情况不适用。本 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 使用安全方面的资料。本 SDS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 SDS的适用性做出 独立判断。在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 SDS所导致的伤害,本 SDS的编写者将不负 任何责任。
本文件记载了产品的安全信息。关于质量保证上的必要条件请参照技术资料,规格说明 书等。
如需更多的信息,请与Disco Corporation进行联系。
参考文献:
1) NITECHRIP/GHS Japan Advanced Information center of Safety and Health GHS modelSDS
2) Material maker Safety data sheet
3) Monographs on the Evaluation of Carcinogenic Risks to Humans,Volumes1-113
4) Recommendation of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2014-2015)
5) 2015Documentation of the TLVs&BEIs
6) Integrated Risk Information System(IRIS)2005Guidelines
7) 13th Report on Carcinogens(2014)
8) Working environment standards2014.9.29MHLW Notification No377
9) others
1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
11)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ST/SG/AC.10/30)
12) 《基于 GHS的化学品标签规范》(GB/T22234-2008)
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14) 《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GB/T22225-2008)
15)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16)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17) 《化学品危险信息短语与代码》(GB/T32374-2015)
18) 《汽车运输危险,物规则》(JT617-2004)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23年8月4日
- 修改日期
- -
- 过期日期
- 2028年8月4日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14日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