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料号
7Z118
SDS 编号
QLE-223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Nitrogen
成分与浓度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氮气 Nitrogen 7727-37-9 NA ≥99.2%
禁配物

NA

供应商

名称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泉州天星气体有限公司 0595-22656977 泉州市洛江区塘西工业区 0595-22652977

化学品

# 料号 使用部门 属性 危险化学品
尚无任何资料

#1: 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氮

化学品英文名:Nitrogen

充装企业名称:泉州天星气体有限公司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塘西工业园

邮 编: 362010 传真号码: 0595-22652977

企业应急电话:0595-22656977 电子邮件地址:648752328@qq.com技术说明书编码: AZ-02 登 记 号:

 

#2: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混合物

主要成分 含量 CAS No.氮 ≥99.2% 7727-37-9

#3: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加压气体,类别压缩气体。

紧急情况概述: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量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象形图:

警示词:警告

危险性说明:含压力下气体:如加热可爆炸。防范说明:远离明火、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作业时严禁敲打摔碰。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应带适当的呼吸装置。贮存于密封的容器中。

使容器/包装置于阴凉(通风良好)之处

在运输中钢瓶上要加装安全帽和防震橡胶圈。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由于氮气无味、无色、无嗅,故空气中氮含量过高时,使吸入气氧分

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燥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精神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出现昏迷、心跳停止而死亡。

环境危害:无危害。

爆炸危险:属于不燃气体。但是,其包装容器属于压力容器,若遇高热或超装,容器内压增大,存在容器爆裂的危险。或者气瓶瓶体、储罐受损时,也存在爆裂的危险。

事故响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或泡沫、水灭水。火灾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气源,用水冷却容器,以防止受热爆炸。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并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安全储存:远离明火、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废弃处置: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

#4: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无资料。眼睛接触:无资料。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无资料。

#5: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氮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氮气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应用水冷却火场中容器。

有害燃烧产物:无

氮气瓶周围出现火灾时的消防措施:

  1. 疏散人员远离灾区,并往上风处撤离。对着火灾进行隔离,防止人员进入。
  2. 可能的话,将那些处在火灾区附近、未受火直接影响的氮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段。
  3. 可能的话,站在安全位置上,使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用水(如雾状水)不断冷却受到火灾影响的氮气瓶外表,使它们在火灾中保持冷却。不得设法靠近或搬动被火烘热的气瓶。
  4. 如火势很大或失去控制,应立刻向消防队报告,告知对方着火的详细地点和着火原因。
  5. 火灾解除后,不得使用遭受过火灾的氮气瓶,应将它们退还给本厂!不得立 即使用受到火灾影响的储罐,请及时与本厂联系、确认是否可继续安全使用。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用水冷却火场中容器,使用与着火环境相适应的灭火剂灭火。

#6: 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穿工作服;切断泄漏源;通风对流、稀释扩散;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1.操作处置瓶装氮气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 必须保证工作场所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必须高于 18%。
    2. 应保护好氮气瓶和附件,防止破损。
    1. 任何时候,应将氮气瓶妥善固定,防止倾倒或受到撞击。
    2. 氮气瓶的最高温度为 60℃。进口的 50 升氮气瓶,其最高压力为 24MPa;国产 40升、公称工作压力为 15MPa 的氮气瓶最高使用压力为 18MPa。
    3. 使用时,不得将氮气瓶靠近热源,距离明火应 10 米以上。氮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或带压紧固/修理;不得对氮气瓶体施弧引焊.氮气瓶的任何部位禁止挖补、焊接修理。
    4. 选用减压阀时应注意;减压阀的额定进口压力不得低于氮气瓶压力。
    5. 瓶阀和减压阀不得使用润滑脂或油类物质。
    6. 氮气瓶中断使用或暂时中断使用时,瓶阀应完全关闭。
    7. 氮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 0.05MPa 的剩余压力。
    8. 如果瓶阀损坏或无法用手打开,不得用扳手等工具强制将它打开,应将该气瓶退还给本厂。并附上标签,(标签上请简要写明本气瓶不能使用的原因)
  1. 搬运、装卸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 搬运和装卸氮气瓶的人员至少应穿防砸鞋,禁止吸烟。
    2. 搬运氮气瓶事,应使用叉车或其它合适工具。
    3. 需要人工搬运单个氮气瓶时,应将手扶住瓶肩缓慢滚动气瓶。不得拖、拽或将气瓶平放在地面上进行滚动。禁止握住瓶阀或瓶阀保护罩来直接滚动气瓶。
    4. 装卸氮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不得采取拖拽、抛、倒置等野蛮行为,禁止将氮气瓶用做搬运其它设备的滚子。装卸现场禁止烟火。
    5. 吊装时,应将氮气瓶放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容器中进行吊运。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或瓶阀保护罩做为吊运的着力点。
  2. 储存氮气瓶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 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气瓶应有防倾倒措施。大于 10 立方米低温液体储槽不能放在室内。
    2. 氮气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凉爽的地方,远离腐蚀性物质,禁止明火及其它热源。禁止将氮气瓶存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 空瓶和实瓶应区分开放置,并设置明显标志。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分开存放。
    4. 应定期(如用肥皂水)对氮气瓶进行漏气检查,确保无漏气。

气瓶放置应整齐,立放时应妥善固定;横放时瓶阀应朝同一方向。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3): 无资料 PC_TWA(mg/m3): 无资料 PC_STEL(mg/m3):无资料监测方法:色谱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车般不需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中空气中氧浓度低于 18%,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

#9: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pH 值: 无资料 熔点(℃): -209.8相对密度( 水=1 ): 0.81/-196℃ 沸点(℃): -195.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0.97 饱和蒸气压(kPa): 1026.42/-173℃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147

临界压力(Mpa): 3.4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氨、制硝酸、用作物质保护剂、冷冻剂。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氮

#11: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刺激性:无资料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无资料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他毒理作用:无资料

#12: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13: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无废弃物

废弃处置方法: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

废弃注意事项:作业人员注意自身防护。

#14: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分类:第 2.2 类不燃气体

危险货物编号:22005 UN 编号:1066

包装标志:

包装分类: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钢质无缝气瓶,低温绝热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夏季运输时应避免阳光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车辆货仓必须通风良好。不得将氮气瓶放置在通风条件较差的车辆中或客仓中。运输时,车上的氮气瓶应妥善固定,所有瓶阀应完全关闭,不得存在漏气现象。

#15: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 591 号,国务院令[2013]

第 645 号修订)、《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令[2012]第 47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第 549号令)等法规,针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 物质划为 2.2 类不燃气体。

 

#16: 其他信息

填表部门:泉州天星气体有限公司填表时间:2021-7-1

修改说明:每五年修改一次,若发现新的危害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对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重新修订。

其他信息:无。

已启用
版本
1.0
初版日期
2021年7月1日
修改日期
-
过期日期
2026年7月1日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5日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