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硫阳极
基本资料
- 料号
- 4Z388
- SDS 编号
- QLE-532
- 中文名称
- 镍硫阳极
- 英文名称
- -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镍 7440-02-0 Ni >99% 硫 7704-34-9 S <1% - 禁配物
-
强酸
供应商
|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6(574)5812-7888 | - | 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198 号 | - | - |
化学品
|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 尚无任何资料 | ||||
#1: 产品名称以及制造商信息
产品名称 | 镍硫阳极 |
制造商名称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制造商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198 号 |
责任部门 | 品质管理部 |
联系电话紧急联系电话 | 86(574)5812-7888 86(574)5812-7888 |
传真号码 | 86(574)5812-2400 |
推荐用途及使用上的限制 | 半导体用材料 |
#2: 危害辨识
GHS分类 物理化学性质的 | 危害 | 火药类 | 分类对象外 |
可燃性,引火性气体 | 分类对象外 | ||
可燃性,引火性喷雾剂 | 分类对象外 | ||
支燃性,氧化性气体 | 分类对象外 | ||
高压气体 | 分类对象外 | ||
引火性液体 | 分类对象外 | ||
可燃性固体 | 分类对象外 | ||
自我反应化学品 | 分类对象外 | ||
自燃性液体 | 分类对象外 | ||
自燃性固体 | 分类对象外 | ||
自然发热性化学品 | 分类对象外 | ||
水反应可燃性化学品 | 分类对象外 | ||
氧化性液体 | 分类对象外 | ||
氧化性固体 | 分类对象外 | ||
有机氧化物 | 分类对象外 | ||
金属腐蚀性物质 | 不能分类 | ||
对身体健康的危 | 害 | 急性毒性(口入) | 不能分类 |
急性毒性(皮肤入) | 分类对象外 | ||
急性毒性(吸入气体) | 分类对象外 |
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 急性毒性(吸入蒸汽) | 分类对象外 |
急性毒性(吸入粉尘) | 分类对象外 | |
急性毒性(吸入雾) | 分类对象外 | |
皮肤腐蚀性,刺激性 | 分类对象外 | |
眼刺激性 | 类别二 A | |
呼吸系统敏感性 | 类别一 | |
皮肤敏感性 | 类别一 | |
致癌性 | 类别二 | |
吸引性呼吸系统有害性 | 不能分类 | |
对环境的危害 | 对水生环境的急性有害性 | 不能分类 |
对水生环境的慢性有害性 | 类别三 | |
标签要素 | ||
警示标识(粉末的场合) |
| |
警示标语(粉末的场合) | 危险 | |
危害识别 | 可能对眼睛或呼吸道产生刺激,引起皮肤过敏。 长期或反复接触,容易引起器官中毒和中枢神经系统障碍。 可能会对生殖器和胎儿造成伤害。 可能致癌。 对水生生物有危害,可能造成慢性水生生物毒性。 | |
注意部分 | 【安全对策】 使用前请获取特殊说明,并在阅读且理解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 避免吸入灰尘/烟雾/气体/雾/蒸气/喷雾。接触后请彻底洗净。受污染的工作服不得离开工作场所以避免污染其他环境。请佩戴防护手套/防护服/护眼/面部防护。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 请同时做好呼吸保护。 【应急对策】 如进入眼睛时不可揉眼,用流动净水冲洗。冲后仍有痛感需马上就医。 如果吸入,需迅速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呼叫急救产品加热状态下取放时,轻度烫伤需迅速用大量冷水冲洗 | |
#3: 组成,成分信息
1. 产品名称: 镍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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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成,成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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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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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 | 镍 Nickel | 硫 Sulfur |
别名: | Ni | S |
CAS 号: | 7440-02-0 | 7704-34-9 |
含量以及含量范围: | >99% | <1% |
#4: 应急措施
吸入 |
| 如果呼吸困难,转移至空气新鲜的场所,让其以容易呼吸的姿势休息。如有需要,给输氧;请勿使用嘴对嘴人工呼吸,借助一个单向阀门的袖珍面具或其他呼吸医疗设备进行人工呼吸。 如果遇到呼吸道症状,请就医。 |
皮肤接触 |
| 请及时脱掉受污染衣物并使用大量水冲洗接触部位;发生炎症时,请就医。 |
眼睛接触 |
| 粉屑进入眼睛时,直接用清水冲洗 15 分钟(注意彻底清洗)如带有隐形眼镜的,拿掉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如果有其他异常情况,请就医。 |
食入 |
| 涑口催吐,如大量食入需立刻就医。 |
#5: 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适用灭火剂 |
| 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燥砂土 |
不能使用的灭火剂 |
| 水 |
特有危害性 |
| 灭火以后很有可能复燃。 |
灭火方法 | 发生火灾时,要用合适的灭火方法并穿戴防护衣物。在不危险的情况下,将产品或容器移到火灾区域外。 不要将水和正在燃烧的物品接触。 | |
灭火人员的保护措施 | 呼吸器、防护衣物(耐热) | |
#6: 泄露对策
针对人体的注意事项,防护服以及紧急时的措施 | 根据「八. 防止暴露及预防措施」中所说的穿戴防护用具。 消除全部起火源。疏散周围的人群。禁止在周边吸烟,放烟花,玩火焰。 不要无防护状态时在泄露区域走动,也不要去触碰泄漏物。 在上风向作业,这样可以防止吸入粉屑。 |
针对环境的注意事项 | 粉屑作为产业废弃物处理时要注意不要污染水源。 |
回收 | 大量泄露:如没有风险请停止材料流动。如可行的话,筑堤引流收集,用塑料膜片盖住以防扩散。在容器中放入蛭石、干砂或泥土以用于吸收。产品回收后, 用水冲洗区域。 小量泄露:用吸水材料 (如抹布、羊毛) 擦拭。彻底清洁表面, 以去除残余污染。 |
封锁以及净化的方式和器材 | 在无危险的情况下,可收集泄露。 |
环境预防措施 | 切勿将泄露物退回原容器重新使用。关于废物处理, 详见 SDS 13 节。 避免排放至环境中,通知所有适当的管理或监督人员进行处理 |
#7: 取放和保管上的注意点
取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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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对策 |
| 根据「八. 具进行。 | 防止暴露及预防措施」中所记载的设备对策和防护器 |
局部排气,全体换气 |
| 根据「八. 气进行。 | 防止暴露及预防措施」中所记载的局部排气和全体换 |
安全取放的注意事项 |
| 使用前请获取特殊说明,并在阅读且理解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 保持通风,避免吸入灰尘/烟雾/气体/雾/蒸气/喷雾。避免与眼睛皮肤或衣物接触。避免长时间的暴露。如条件允许,请使用周转容器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排入环境。 | |
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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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 |
| 存放在原容器内,环境需通风,远离酸或强氧化剂混合存放。 | |
不能混放的危险物品 |
| 参照「十.稳定性及反应性」中的内容。 | |
保管条件 |
| 放置于平坦的场地。若在倾斜地面上堆积放置有发生倒塌的危险。 | |
包装材料 | 无 |
#8: 防止暴露及预防措施
浓度控制 |
| 工作场所设置洗眼装置及淋雨。用密封容器储存,并在仓库设置通风设施。 | |
允许浓度 |
| US. OSHA Table Z-1 Limits for Air Contaminants (29 CFR 1910.1000):1mg/m3(PE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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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ACGIH Threshold Limit Values: 0.15mg/m3(TW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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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NIOSH: Pocket Guide to Chemical Hazards:0.015mg/m3(TW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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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8, Section 5155. Airborne Contaminants: 0.5mg/m3(PEL) | |
允许生物接触限制 |
| 无生物接触限制的成分 | |
设备对策 |
| 在车床等机器加工场所容易发生粉屑,要设置湿式集尘器用来预防静电放电。 容易产生附着油的粉屑加工场所,要设置洗眼器。 | |
防护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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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用护具 |
| 处理粉末时需戴上防尘口罩。 | |
防护手套 |
| 处理粉末时佩戴防护手套。 | |
防护眼镜 |
| 处理粉末时需佩戴防护眼镜。 | |
防护服 |
| 处理粉末时需穿着规定服装、安全鞋。 | |
卫生对策 |
| 在饮食或者吸烟之前要把手洗干净。在产品取放场所禁止饮食和吸烟。取放以后要洗手。 |
#9: 物理化学特性
物理状态 | 固体 | |
颜色 | 不详 | |
气味 | 不详 | |
PH | 不详 | |
熔点/凝固点 | 1455 °C (2651 °F) | |
沸点 | 2730 °C (4946 °F) | |
燃点 | 不详 | |
爆炸范围 | 不详 | |
蒸汽压力 | 0.00001 hPa | |
蒸汽密度(空气=1) | 不详 |
密度 | 8.91g/cm3 |
溶解度 | 不溶解 |
水分解系数 | 不详 |
自燃温度 | 不详 |
分解温度 | 不详 |
嗅觉阈限 | 不详 |
蒸发速度 | 不详 |
可燃性 | 不详 |
粘性 | 不详 |
#10: 稳定性及反应性
稳定性 |
| 一般环境下产品状态稳定,正常使用时不会随时反应。 |
危害可能性 |
| 同上 |
应该避免的情况 |
| 遇热,阳光或其他反应物 |
不能混放的危险物品 |
| 强酸 |
有害分解物质 |
| 暂未知有害分解物 |
#11: 有毒性信息
皮肤腐蚀性,刺激性 | 可能引起过敏性皮肤反应 |
眼刺激性 | 可能引起眼部刺激 |
呼吸系统以及皮肤敏感性 | 对鼻炎和器官有刺激性可能引起湿疹和接触性皮炎,长时间吸入可能有害 |
生殖细胞变异性 | 暂无数据表明超过 0.1%含量的产品或组件会有诱变或毒性。 |
致癌性 | 可能引起癌症。 IARC Monographs. Overall Evaluation of Carcinogenicity Nickel (CAS 7440-02-0) 2B 可能导致人体致癌 US. National Toxicology Program (NTP) Report on Carcinogens Nickel (CAS 7440-02-0) 分类为人体致癌物 |
生殖毒性 | 不会引起升值或者发育的影响 |
特定标准的脏器毒性(发作一次) | 不详 |
特定标准的脏器毒性(反复发作) | 不详 |
吸入性危害物质 | 长期吸入可能有慢性影响 |
#12: 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毒性 |
| 长期可能对生态环境有害 |
残留性,分解性 |
| 不详 |
#13: 废弃处理注意
残余的废弃物 |
| 根据相关法律及当地法规进行废弃。 委托废弃处理单位需有当地职能部门批准资格或相应处理能力委托处理废弃物时,应该把废弃物的危害性全部告知受处理单位。 |
污染容器以及包装 |
| 污染容器有残留即使清空容器,委托废弃处理单位需有当地职能部门批准资格或相应处理能力。 |
身体积蓄性 |
| 不详 |
土壤中的转移性 |
| 不详 |
#14: 运输注意事项
国际规则 | |
IMDG(国际海上危险物规则)代码 | 无关 |
联合国号 | 无关 |
品名(联合国运输号) | 不确定 |
联合国分类 | 无关 |
容器等级 | 无关 |
海洋污染物质 | 无关 |
ICAO-TI(国际民间航空机关技术指针) | 无关 |
联合国号 | 无关(粉:3089) |
品名(联合国运输号) | 不详 |
联合国分类 | 无关(粉:class 4.1) |
包装等级 | 无关 |
国内规则 |
|
海上法规信息 | 无关 |
航空法规信息 | 无关 |
陆地法规信息 | 无关 |
特殊安全对策 | 车辆运输的情况下,应设置防水处理。 同时,防止产品掉落、倒塌等情况。 |
#15: 适用法律
工业安全和健康 | 法 | 安全与健康法,防尘规定 CERCLA Hazardous Substance List (40 CFR 302.4) | |
毒物取缔法 |
| 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 |
消防法 |
| 致癌化学品 | |
船舶安全法 |
| 无关 | |
航空法 |
| 无关 |
#16: 其他信息
发行日期 | 2024 年 03 月 15 日 |
参考文献 |
|
符合规格 | Clean Air Act (CAA) Section 112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 List Clean Air Act (CAA) Section 112(r) Accidental Release Prevention (40 CFR 68.130) |
公司信息 | 名称: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198 号电话:86(574)5812-7888 |
本文件资料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24年3月15日
- 修改日期
- -
- 过期日期
- 2029年3月15日
- 发布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