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
基本资料
- 料号
- 7Z026
- SDS 编号
- QLE-090
- 中文名称
- 硝酸
- 英文名称
- Nitric Acid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硝酸(Nitric Acid) 7697-37-2 NA 65-72% - 禁配物
-
应避免与下列物质贮存在同一区域: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有机物(如酐、峒、醇、胺、醛、醚、碳氢化合物 、硝基芳香族、烷),有机固体(如衣服、 木炭 、锯屑、各种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及碳化物),还原剂。
供应商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86-532-83889090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澄湖东路 3 号 | 86-532-83889090 |
化学品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尚无任何资料 |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名称
|
硝酸(Nitric Acid )
|
推荐用途
|
应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半导体等电子行业
|
限制用途
|
—
|
制 造 商
|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地址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澄湖东路 3 号
|
电 话
|
86-512-65288111
|
传 真
|
86-512-65287111
|
E-mail/邮箱
|
sales@jingrui-chem.com.cn
|
Web/网址
|
Http://www.jingrui-chem.com.cn
|
24H 应急电话
|
86-532-83889090 (I 级应急咨询服务)
|
#2: 危险性概述
最重要危害与效应
|
健康危害效应
|
会造成灼伤,可能导致皮肤永久损伤及失明。可能导致肺水肿而致死。
|
环境影响
|
水中硝酸盐量的提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的生长。
|
|
物理性及化学
性危害
|
为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接触反应产生的热,可能引燃。
|
|
特殊危害
|
有吸湿性
|
|
GHS 危险性类别
|
氧化性液体 类别 3
|
|
皮肤腐蚀 类别 1A
|
||
金属腐蚀物 类别 1
|
警示词
|
危险
|
危害性说明
|
可加剧燃烧;氧化剂。
引起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可能腐蚀金属。
|
防范性说明
|
避免吸入蒸气。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引吐。
如进入眼睛,立即用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戴隐形眼镜者应在前 5 分钟后
取下隐形眼镜,然后继续冲洗眼睛。
|
主要症状
|
刺激感、窒息感、呼吸困难。详见第 11 部分。
|
#3: 成分/组成信息
中英文名称
|
硝酸(Nitric Acid)
|
同义名称
|
Aqua Fortis,Hydrogen Nitrate,Azotic Acid
|
化学文摘登记号
|
CAS No.7697-37-2
|
危害物质成分
|
纯物质 (成分百分比):65-72%
|
#4: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径之
急救方法
|
●吸 入: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若呼吸困难,给予氧气。立即就医。非必要的话,
勿让患者移动。肺损伤的症状可能暴露 48 小时后才呈现。
|
●皮肤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20-30分钟以上,勿中断。在冲水中脱除污染的衣、
鞋及皮制品。立即就医。
|
|
●眼睛接触:
分开眼脸,用水缓和冲洗受污染的眼睛20分钟以上。立即就医。
|
|
●食 入:让患者用水彻底漱口。勿催吐。让患者喝 240-300 毫升的水,若有牛奶,
喝水后再给喝牛奶。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或已丧失意识或痉挛,勿经口喂
食任何东西。若患者自发呕吐,让其身体前倾以免吸入呕吐物,反复漱口。
立即就医。
|
|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
|
灼伤、腐蚀皮肤及食道。
|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
|
应穿着 C 级防护装备在安全区实施急救。
|
对医师之提示
|
1.避免洗胃及引发呕吐。2.症状可能延迟发生。
|
#5: 消防措施
适用灭火剂
|
此物不燃,如果四周着火,使用适当的灭火剂。
|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
殊危害
|
浓硝酸为强氧化剂,本身虽不可燃,但其与还原剂或可燃性有机物反应所生成的热,可
能引燃或爆炸。
|
特殊灭火程序
|
喷水雾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容器或建筑物。
|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
|
配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及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外加抗闪火铝质被覆外套)。
|
#6: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
配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
|
应急处置程序
|
确定由受过培训的应急人员进行处置。限制人员进入,直至外溢区完全清干净为止。应
急人员应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应急处置。
|
应急处置方法
|
●加仑桶或 20L 桶泄漏:控制泄漏源,漏液用砂土、化学品专用吸收棉吸收或用水大量
冲洗。
|
●200L 桶或立方桶泄漏:
1.设法控制泄漏源,将桶损坏处用 AB 胶粘住后,将泄漏桶中的
物料通过气动隔膜泵或手提泵移入洗净的空桶中。2.漏液用砂土、石灰、化学品专用
吸收棉吸收围堵或用水大量稀释。
|
|
●生产设备管道泄漏:
1.设备紧急停车。2.限制人员进入。3.由设备操作人员穿戴适当
的个人防护用品后用大量水稀释泄漏的硝酸并冲入污水管道,通知废水处理装置操作员
及时加碱中和。
4.由设备维修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进行维修。
|
|
●槽罐泄漏:1.槽罐本体少量泄漏硝酸时,使用专用堵漏工具(充气枕)对泄漏槽罐进
行堵漏,再用干土、干砂或化学吸收棉等覆盖泄漏物,即返回工厂处理。
2.槽罐上的阀
门泄漏硝酸时,先用多层厚黑塑料袋套住,即返回工厂处理
。3.槽罐本体大量泄漏硝酸
时,应视情况找到漏点控制泄漏,并用厚塑料袋覆盖泄漏点(防止硝酸气体大量逸出伤
害人员),联系工厂应急人员,移出槽罐内的硝酸,同时泄漏液体周围筑堤,再用干土、
干砂或化学吸收棉等覆盖泄漏物,现场警戒,疏散周围人员。
|
|
环境保护措施
|
1.对泄漏区通风换气。
2.大量外泄时需喷水雾遏止硝酸雾。
3.应急时的冲洗水应尽量排入污水管网。
4.大量外泄时,应通知政府职业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检测周边环境是否受到酸雾
的影响。
5.所有应急是所使用产生的清理物应作危废处置。
|
泄漏硝酸的清除、收
容方法及所使用的处
置材料
|
1.避免外泄物进入下水道、水沟或密闭的空间内。
2.在安全许可状况下设法阻止或减少溢漏。
3.用砂、泥土或其它不与泄漏物质反应之吸收物质来围堵泄漏物。
4.对泄漏区通风换气,用水冲洗外泄区,但勿让水渗入容器内。
5.少量泄漏:用化学吸收棉吸收。已污染的吸收物质具有相同的危害性,须置于加盖并
标示的适当容器里,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释。
大量泄漏:联络消防,紧急处理单位及供货商以寻求协助。
6.移开所有引燃源。
7.如果用大量水稀释泄漏的硝酸并冲入污水管道,通知废水处理装置操作员及时加碱中
和。
8.放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大量外泄时可能需喷水雾遏止蒸气。
9.确定是由受过训之人员负责清理之工作。
10.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要碰触外泄物。
|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
预防措施
|
—
|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
1. 涉及与硝酸的有关的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PPE 使用前
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
2. 现场应有该化学的安全标识,使用前应确认化学品包装上的标识,避免误用。
3. 现场严禁使用棉质的抹布、拖把、木质托盘等有机物品。
4. 避免让蒸气或雾滴
释放至工作场所的空气中,操作区维持通风良好。
5. 使用场所应设有排风装置,为防止硝酸雾气的吸入,作业人员应戴活性炭口罩。
6. 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缓慢的将酸加入水中,以免发生喷溅。
7. 容器应标示,不用时应盖紧,并避免受损。
8. 空容器可能含残渣,亦具危害性。
|
储存
|
1. 避光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或热源。
2
. 储区适宜温度≤30℃,适宜相对湿度≤80%,保持容器密封。
3. 贮桶应先
排气且至少每周检查内部压力一次。
4. 贮存区采用防蚀之建材、照明及通风设备。
5. 限量贮存,并定期检查容器是否损害或泄漏。
6. 储区内或附近应备立即可用的灭火剂。
7. 贮存产品的堆放应安全可靠,垛高不超过 1.5 米
7. 应避免与下列物质贮存在同一区域: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有机物
(如酐、峒、醇、胺、醛、醚、碳氢化合物 、硝基芳香族、烷),有机固体(如衣服、
木炭 、锯屑、各种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及碳化物),还原剂。
|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卫生措施
|
1. 使用中禁止吸烟、进食、饮用。 2. 操作后彻底清洗。 3. 防止一切接触。保持
良好的卫生习惯。 4. 防止皮肤、眼睛和衣物接触。 5. 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
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且须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之危害性。
|
||
工程控制方法
|
1、通风控制:使用时有通风装置,局部排放通风或采取呼吸保护。
2、制程密闭。
3、排气系统应用操蚀材质并独立。
|
||
控制参数
|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TWA
|
2 mg/m3
|
|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STEL
|
4 mg/m3
|
||
最高容许浓度 MAC
|
中国:/ ;前苏联:2 mg/m3(参考)
|
||
生物指针 BEI
|
—
|
||
个人防护设备
|
●呼吸防护:
25 ppm 以下:戴防硝酸滤罐之化学滤罐式、动力型空气净化式、供气式、自携式呼吸
防护装置
,含防硝酸滤罐的防毒面罩。
未知浓度:正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辅以正压自携式呼
吸防护装置。
逃生:戴防硝酸滤罐之气体面罩、逃生型自携式呼吸防护装置。
|
||
●手部防护:防渗耐酸乳胶手套为佳。
|
|||
●眼睛防护:气密式化学安全护目镜、全面罩。
|
|||
●皮肤及身体防护:耐酸橡胶材质连身式防护衣,工作靴。
|
#9: 理化特性
物质状态 |
液体 |
形状 |
透明有吸湿性液体。 |
颜色 |
无色或淡黄色发烟液 |
气味 |
辛辣、窒息味 |
pH 值 |
1.0(0.1M 溶液) |
沸点/沸点范围 |
122°C(70%) |
熔点/凝固点 |
-42°C |
n-辛醇/水分配系数 |
— |
分解温度 |
— |
闪火点 |
测试方法:开杯 (√) 闭杯- °F- °C |
自燃温度 |
— |
爆炸界限 |
— |
蒸气压 |
5.5 mmHg@20°C(70%) |
蒸气密度 |
2.17 |
密度 |
1.41(70%)(水=1) |
溶解度 |
互溶(水)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
正常状况下稳定。 |
特定条件下 可能的危险反应 |
1. 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如锑、铋、铝、锰、镁、钛):可能造成剧 烈或爆炸反应而生热,也可能释出氮氧化物。
|
应避免之条件 |
避光 |
应避免之物质 |
1. 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如锑、铋、铝、锰、镁、钛)。 |
危害分解物 |
无 |
#11: 毒理学信息
急毒性 |
●吸入:蒸气或雾滴可能引起窒息感、喉咙灼热或造成咳嗽、胸痛及呼吸困难。上述症 状可能轻微或数小时后才出现。某些严重的症状可能无征兆而在 24 小时内出现 呼吸困难及皮肤(发绀),进展迅速且可因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而致死。 |
●皮肤:稀溶液可能轻微的刺激感并将皮肤染成黄绿色,沾染处可能变硬,但无损伤。 浓硝酸可造成严重的疼痛及灼伤,沾染处可能结痂,造成永久损坏。 若沾染范 围过大且未立即冲洗,可能致死。 |
|
●眼睛:蒸气会使眼睛刺激流泪。雾滴若迾露过久,会严重刺激及损伤眼睛。浓硝酸会 立即严重损伤眼睛致瞎,且可能无法复原。 |
|
●食入:会腐蚀灼伤口、喉、食道及胃;症状包括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甚至虚 脱或死亡。 吸入肺部会导致严重伤害及死亡,其呼吸困难的症状,可能迟发数小时。 |
|
LD50 |
(测试动物、吸收途径):— |
LC50 |
(测试动物、吸收途径):— |
LDL0 |
25 mg/kg(大鼠,腹腔注射) |
LCL0 |
1300ppm/30(人类,吸入) |
局部效应 |
— |
致敏感性 |
— |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 |
可能使肺组织或气管水肿,造成慢性肺炎及气管炎。会破坏牙齿珐琅质。 |
特殊效应 |
21150mg/kg(怀孕 1 天雌鼠,吞食)造成胚胎中毒。 |
#12: 生态学信息
可能之环境影响/ 环境流布 |
1. 生物蓄积性:在体内不会蓄积。 4. 当释放至士壤中,会有大量的酸转移渗入地下水层。 |
#13: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
1. 含硝酸的废液(HW34)必须遵照国家或地方法规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商进行处理。 2. 或将含硝酸废液加入纯碱、石灰溶液中,产生中性的硝酸盐溶液,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 |
#14: 运输信息
国际运送规定 |
— |
物品编号 |
联合国 UN/ID 2031 中国 CN/ID 81002 |
准确的运输名称 |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 |
包装类别 |
I类 |
本公司包装形式 |
500mlHDPE 桶(一托盘 30 箱)、4LHDPE 桶(一托盘 36 箱)、20LHDPE 桶(一托盘 32 桶)、200LHDPE 桶(一托盘 4 桶)、HDPE 立方桶、槽罐车 |
运输危险类别 |
8(腐蚀性物质), 5.1(氧化物质) |
国内运输规定 |
1.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企业自备铝制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8.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15: 法规信息
适用法规 |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国务院令第 645 号) 3.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 170 号公约) 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6.化学防护服的使用和维护(AQ/T 6107-2008)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8.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 9.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11.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12.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12) 1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2013) 14.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15.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 |
#16: 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
1. GBT16483-2016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2.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规章范本》 3.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4. 其他相关资料 |
备注 |
※上述资料中符号“—”代表目前查无相关资料。 ※上述各项数据为收集目前相关数据编写而成,但未尽完善, 各项数据仅供参考。 ※使用者请依应用需求,自行负责判断其可用性,尤其需注意混合时可能产生不同之危害, 使用者应自行负责其安全。 |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15年10月1日
- 修改日期
- 2020年3月1日
- 过期日期
- 2025年3月1日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12日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