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
基本资料
- 料号
- 7Z026
- SDS 编号
- QLE-090
- 中文名称
- 硝酸
- 英文名称
- Nitric Acid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硝酸(Nitric Acid) 7697-37-2 NA 65-72% 水 NA NA 28%-35% - 禁配物
-
- 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如锑、铋、铝、锰、镁、钛)。
- 有机物(如酐、峒、醇、胺、醛、醚、碳氢化合物 、硝基芳香族、烷)。
- 有机固体(如抵、衣服、木炭 、锯屑、各种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及碳化物)。
- 还原剂。
供应商
|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6-512-65288111 | -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168 号 | 86-512-65287111 | sales@jingrui-chem.com.cn |
化学品
|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
| 尚无任何资料 | ||||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硝酸 |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Nitric Acid |
| 同义名称 | Aqua Fortis、Hydrogen Nitrate、Azotic Acid |
| CAS No. | 7697-37-2 |
| 推荐用途 | 应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半导体等电子行业 |
| 限制用途 | 无明确标注(需遵循本 SDS 操作与防护要求,禁止用于非工业类用途) |
| 制造商 |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生产地址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 168 号 |
| 电话 | 86-512-65288111 |
| 传真 | 86-512-65287111 |
| 电子邮箱 | sales@jingrui-chem.com.cn |
| 网址 | Http://www.jingrui-chem.com.cn |
| 24 小时应急电话 | 86-025-85477110(I 级应急咨询服务) |
#2: 危险性概述
2.1 核心危害与效应
| 危害类型 | 具体说明 |
|---|---|
| 健康危害 | 1.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可能导致皮肤永久损伤;2. 眼睛接触可致盲;3. 吸入蒸气可能引发肺水肿,严重时致死;4. 食入腐蚀口腔、食道及胃,可能导致休克或死亡 |
| 环境影响 | 水中硝酸盐浓度升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过度生长,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
| 物理及化学危险 | 1. 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接触反应放热,可能引燃或爆炸;2. 具有吸湿性,易吸收空气中水分 |
| 特殊危害 | 浓硝酸易挥发产生酸雾,加剧健康危害 |
2.2 GHS 危险性类别
氧化性液体:类别 3
皮肤腐蚀:类别 1A(造成严重皮肤灼伤)
严重眼睛损伤 / 眼刺激:类别 1(造成严重眼睛损伤)
金属腐蚀物:类别 1(可能腐蚀金属)
2.3 GHS 标签要素
| 要素 | 内容 |
|---|---|
| 警示词 | 危险 |
| 危险性说明 | 1. 可加剧燃烧;氧化剂;2. 引起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3. 可能腐蚀金属 |
| 防范性说明 | 预防措施:1. 避免吸入蒸气;2.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 / 防护面罩;事故响应:1.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2. 如进入眼睛:立即用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戴隐形眼镜者前 5 分钟后取下隐形眼镜,继续冲洗;核心症状:刺激感、窒息感、呼吸困难(详见第 11 部分) |
#3: 成分/组成信息
| 物质类型 | 混合物 |
| 主要成分 | 硝酸(65%~72%,质量分数)、水(28%~35%,质量分数) |
| 化学文摘登记号(CAS No.) | 7697-37-2(硝酸)、7732-18-5(水) |
#4: 急救措施
4.1 不同暴露途径的急救方法
| 暴露途径 | 急救措施 |
|---|---|
| 吸入 | 1. 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2. 若呼吸困难,给予氧气支持;3. 严禁让患者随意移动,肺损伤症状可能在暴露后 48 小时才显现;4. 立即就医,告知医生吸入硝酸蒸气 |
| 皮肤接触 | 1. 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皮肤 20~30 分钟,期间不可中断;2. 冲洗时脱去污染的衣物、鞋子及皮制品;3. 立即就医,即使皮肤无明显灼伤,也需检查深层组织损伤 |
| 眼睛接触 | 1. 立即拉开眼睑,用缓和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 20 分钟以上;2. 立即就医,避免角膜穿孔或永久性视力损伤 |
| 食入 | 1. 让患者用大量清水彻底漱口;2. 严禁催吐(避免食道黏膜二次损伤);3. 漱口后让患者饮用 240~300 毫升清水,若有牛奶,可在饮水后补充饮用;4. 若患者意识丧失或痉挛,禁止经口喂食任何物品;5. 若患者自发呕吐,使其身体前倾以防呕吐物吸入,反复漱口后立即就医 |
4.2 对急救人员的防护
急救人员需穿戴 C 级防护装备(如防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呼吸器),在安全区域实施急救,避免自身接触受伤。
4.3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禁止洗胃或诱导呕吐;
硝酸造成的损伤可能延迟显现,需密切观察患者 48 小时以上。
#5: 消防措施
| 适用灭火剂 | 本品不可燃,若周围可燃物起火,根据火源类型选择合适灭火剂(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灭火时的特殊危害 | 1. 浓硝酸为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或可燃性有机物反应放热,可能引燃或爆炸;2. 燃烧时可能释放氮氧化物(有毒气体),刺激呼吸道 |
| 特殊灭火程序 | 1. 用水喷雾冷却火场中的容器或建筑物,防止容器破裂;2. 避免水流直接冲击硝酸,防止液体飞溅扩大危害 |
| 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装备 | 1. 穿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2. 佩戴自给式呼吸器(SCBA),必要时外加抗闪火铝质被覆外套;3. 在上风向灭火,保持安全距离 |
#6: 泄露应急处理
6.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应急人员必须穿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防酸碱手套、护目镜、呼吸器,未经培训者严禁参与处置。
6.2 应急处置程序
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泄漏区域,直至清理完毕;
由受过培训的应急人员主导处置,优先控制泄漏源;
对泄漏区进行通风换气,喷水雾抑制硝酸雾扩散。
6.3 不同场景的泄漏处置方法
| 泄漏场景 | 处置方法 |
|---|---|
| 4/5L 或 20L 桶泄漏 | 1. 封堵泄漏源(如用 AB 胶修补小破损);2. 用砂土、化学品专用吸收棉吸收漏液,或用大量水稀释后导入污水管网(需通知废水处理站加碱中和) |
| 200L 桶或立方桶泄漏 | 1. 小泄漏:用 AB 胶封堵破损处,通过气动隔膜泵将物料转移至洁净空桶;2. 大泄漏:构筑围堤收容漏液,用砂土、石灰或吸收棉覆盖,禁止漏液扩散 |
| 生产设备管道泄漏 | 1. 立即紧急停车,切断物料供应;2. 穿戴防护装备后用大量水稀释漏液,导入污水管网,通知废水处理站处理;3. 设备维修前需彻底清洗并确认无残留 |
| 槽罐泄漏 | 1. 少量泄漏:用专用堵漏工具(如充气枕)封堵,覆盖干土或吸收棉后运回工厂处理;2. 阀门泄漏:用多层厚黑塑料袋包裹后运回工厂;3. 大量泄漏:疏散周围人员,筑堤收容漏液,喷水雾抑制蒸气,联系工厂应急团队转移剩余物料 |
6.4 环境保护措施
泄漏后的冲洗水需尽可能导入污水管网,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
大量泄漏时,需通知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周边环境是否受酸雾影响;
清理产生的废弃物(如污染的吸收棉、砂土)需按危险废物处置,不可随意丢弃。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个体防护:操作前检查并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防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呼吸器),严禁使用棉质抹布、拖把或木质托盘等有机物品;
通风要求:操作区需配备排风装置,防止硝酸雾积聚,作业人员需佩戴活性炭口罩;
稀释规范:稀释硝酸时,必须将硝酸缓慢加入水中(严禁将水加入硝酸中),边加边搅拌,避免放热飞溅;
容器管理:使用后的容器需加盖密封,标注 “硝酸” 标识,空容器可能残留硝酸,仍具危害性;
现场管理:操作区需张贴安全标识,明确化学品用途,避免误用。
7.2 储存注意事项
环境要求:- 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 储区温度≤30℃,相对湿度≤80%,保持容器密封;- 采用防腐蚀建材、照明及通风设备,防止设施损坏;
容器管理:- 贮桶需先排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内部压力;- 限量储存,定期检查容器是否泄漏或损坏;- 堆放高度不超过 3 米,避免容器受压破裂;
隔离存放:严禁与以下物质同区储存:- 金属及金属粉末(如铝、镁、钛、锰);- 有机物(如醇、醛、醚、碳氢化合物、硝基芳香族化合物);- 有机固体(如衣物、木炭、锯屑);- 还原剂(如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
应急准备:储区或附近需配备可用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便于应对突发火情。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 职业接触限值
| 限值类型 | 数值 |
|---|---|
|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TWA) | 2 mg/m³ |
|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 | 4 mg/m³ |
| 最高容许浓度(MAC) | 中国:无明确规定;前苏联:2 mg/m³(参考值) |
| 生物指针(BEI) | 无数据资料 |
8.2 工程控制方法
通风控制:操作时开启局部排风或全面通风装置,降低空气中硝酸雾浓度;
制程密闭:采用密闭设备输送或处理硝酸,减少泄漏风险;
专用系统:排气系统需使用防腐蚀材质(如聚四氟乙烯),且独立设置,避免与其他排气系统混用。
8.3 个体防护装备
| 防护部位 | 具体要求 |
|---|---|
| 呼吸系统防护 | 1. 硝酸浓度≤25 ppm:佩戴含防硝酸滤罐的防毒面罩(如化学滤罐式、动力型空气净化式呼吸器);2. 浓度未知或泄漏场景: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SCBA)或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器 |
| 眼部防护 | 佩戴气密式化学安全护目镜,操作量较大时建议搭配全面罩,防止酸雾入眼 |
| 手部防护 | 穿戴防渗耐酸乳胶手套,每次使用前检查是否破损,破损后立即更换 |
| 皮肤及身体防护 | 穿戴耐酸橡胶材质连身式防护衣及防酸工作靴,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
8.4 卫生措施
操作期间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操作结束后彻底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更换干净衣物;
污染衣物需单独清洗,洗净后方可再次穿戴,清洗前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性质;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睛。
#9: 理化特性
| 物质状态 | 液体 |
| 外观 | 无色或淡黄色发烟液体,透明,具吸湿性 |
| 气味 | 辛辣、窒息性气味 |
| pH 值(0.1M 溶液) | 1.0(强酸性) |
| 熔点 / 凝固点(℃) | -42℃ |
| 沸点 / 沸程(℃) | 122℃(70% 浓度,1013 hPa) |
| 密度(水 = 1,20℃) | 1.41(70% 浓度) |
| 蒸气密度(空气 = 1) | 2.17(重于空气,易沿地面扩散) |
| 蒸气压(mmHg,20℃) | 5.5(70% 浓度) |
| 溶解度(水) | 完全互溶(任意比例混合) |
| 分解温度(℃) | 无数据资料 |
| 闪点(℃) | 无(不可燃液体) |
| 自燃温度(℃) | 无(不可燃) |
| 爆炸界限(V/V) | 无数据资料(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混合可能爆炸) |
| 正辛醇 / 水分配系数(log Pow) | 无数据资料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稳定性
在标准储存和操作条件下(阴凉、干燥、密封、远离禁配物),化学性质稳定,无分解或变质风险。
10.2 危险反应
| 禁配物类别 | 反应风险 |
|---|---|
| 金属及金属粉末 | 与铝、镁、钛、锰等金属接触,可能发生剧烈或爆炸反应,释放热量及氮氧化物 |
| 有机物 | 与醇、醛、醚、碳氢化合物等有机物接触,可能引发剧烈反应或自燃 |
| 有机固体 | 与衣物、木炭、锯屑等有机固体接触,可能迟发爆炸或自燃 |
| 还原剂 | 与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等还原剂接触,产生剧烈或爆炸性反应 |
10.3 应避免的条件
避免阳光直射(可能加速挥发)、高温环境(可能加剧反应风险)。
10.4 危险分解产物
无数据资料(高温或燃烧时可能释放氮氧化物,如 NO、NO₂)
#11: 毒理学信息
11.1 急性毒性
| 毒性参数 | 测试结果 / 说明 |
|---|---|
| LD₅₀(半数致死剂量) | 无数据资料 |
| LC₅₀(半数致死浓度) | 130 mg/m³(大鼠吸入,4 小时)、67 ppm(小鼠吸入,4 小时) |
| LDL₀(最低致死剂量) | 25 mg/kg(大鼠,腹腔注射) |
| LCL₀(最低致死浓度) | 1300 ppm(人类吸入,30 分钟) |
11.2 不同暴露途径的毒理学效应
| 暴露途径 | 效应描述 |
|---|---|
| 吸入 | 1. 蒸气或雾滴引发窒息感、喉咙灼热、咳嗽、胸痛及呼吸困难;2. 症状可能延迟显现,严重时引发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甚至致死 |
| 皮肤接触 | 1. 稀溶液:轻微刺激,皮肤染成黄绿色,无明显损伤;2. 浓溶液:立即造成严重灼伤、结痂,可能导致永久皮肤损伤,大面积接触未及时处理可致死 |
| 眼睛接触 | 1. 蒸气:眼睛刺激、流泪;2. 雾滴 / 浓溶液:立即造成严重眼损伤,甚至失明,且可能无法复原 |
| 食入 | 1. 腐蚀口腔、咽喉、食道及胃,出现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2. 严重时引发休克或死亡,呕吐物吸入肺部可导致额外损伤 |
11.3 慢性毒性
长期接触低浓度硝酸蒸气,可能导致慢性肺炎、气管炎,破坏牙齿珐琅质,引发牙齿酸蚀症。
11.4 特殊毒性
生殖毒性:21150 mg/kg(怀孕 1 天雌鼠,食入)可造成胚胎中毒。
#12: 生态学信息
| 生物蓄积性 | 硝酸在生物体内无蓄积性,易被代谢或排出 |
| 土壤迁移性 | 释放至土壤后,易随雨水渗透至地下水层,导致地下水酸化 |
|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 水中硝酸盐浓度过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过度繁殖,引发水体富营养化 |
| 持久性和降解性 | 易在环境中分解为无害物质,无长期残留风险 |
#13: 废弃处置
废弃硝酸及污染容器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土壤或地表水;
处置前需中和硝酸(如用石灰水调节 pH 至中性),中和过程放热,需缓慢操作;
废弃处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 运输信息
14.1 国际运输规定
| 项目 | 内容 |
|---|---|
| 联合国编号(UN No.) | 2031 |
| 中国编号(CN No.) | 81002 |
| 运输名称 |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 > 70%) |
| 运输危险类别 | 8 类(腐蚀性物质)、5.1 类(氧化性物质) |
| 包装类别 | Ⅰ 类(高度危险性包装) |
| 公司包装形式 | 500ml HDPE 桶、4/5L HDPE 桶、20L HDPE 桶、200L HDPE 桶、HDPE 立方桶、槽罐车 |
14.2 国内运输规定
铁路运输:- 限使用企业自备铝制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配装表执行,严禁与禁配物混装;
公路 / 水路运输:- 起运前检查包装完整性,确保装载稳妥,防止容器泄漏、倒塌;- 严禁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混装混运;- 运输车辆需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如吸收棉、中和剂、灭火器);- 运输途中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需按规定路线行驶,避免在居民区停留。
#15: 法规信息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2 年) | 规范废弃硝酸及污染容器的转移与处置流程,需填写联单并备案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 | 明确硝酸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要求,需取得相应资质 |
|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 170 号公约) | 要求企业提供化学品安全信息,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2022) | 规定硝酸的储存条件、隔离要求及应急措施 |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 明确硝酸的临界量,判断储存或使用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 《化学防护服的使用和维护》(AQ/T 6107) | 规范防护装备的选用、使用、维护及报废要求 |
|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 | 明确硝酸的运输编号、危险类别及包装要求 |
| 《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 年) | 硝酸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需按危险化学品管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版) | 要求企业采取措施预防硝酸导致的职业病,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 | 规范硝酸包装标签的内容、格式及警示标识 |
|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12) | 将硝酸分类为第 8 类腐蚀性物质和第 5.1 类氧化性物质 |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2013) | 参考易燃易爆商品的储存管理要求,防范硝酸与可燃物混合引发的风险 |
|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 明确硝酸的储存环境、防护措施及养护要求 |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 | 符合 GHS 分类标准,规范硝酸的危险性分类与标签编写 |
#16: 其它信息
16.1 参考文献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规章范本》;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及安全资料。
16.2 备注
本 SDS 数据基于现有信息编制,未尽完善,仅供安全操作参考,使用者需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判断适用性;
符号 “-” 表示目前无相关数据;
使用者需对硝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尤其注意混合其他物质时可能产生的新风险;
若需更新或补充信息,可联系制造商获取最新版本 SDS。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15年10月1日
- 修改日期
- 2025年2月1日
- 过期日期
- 2030年2月1日
- 发布时间
- 2023年4月12日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