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

基本资料

料号
7Z026
SDS 编号
QLE-090
中文名称
硝酸
英文名称
Nitric Acid
成分与浓度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硝酸(Nitric Acid) 7697-37-2 NA 65-72%
NA NA 28%-35%
禁配物
  1. 大部分的金属、金属氧化物及金属粉末((如锑、铋、铝、锰、镁、钛)。
  2. 有机物(如酐、峒、醇、胺、醛、醚、碳氢化合物 、硝基芳香族、烷)。
  3. 有机固体(如抵、衣服、木炭 、锯屑、各种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及碳化物)。
  4. 还原剂。

供应商

名称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6-512-65288111 -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168 号 86-512-65287111 sales@jingrui-chem.com.cn

化学品

# 料号 使用部门 属性 危险化学品
尚无任何资料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硝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Nitric Acid
同义名称Aqua Fortis、Hydrogen Nitrate、Azotic Acid
CAS No.7697-37-2
推荐用途应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半导体等电子行业
限制用途无明确标注(需遵循本 SDS 操作与防护要求,禁止用于非工业类用途)
制造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善丰路 168 号
电话86-512-65288111
传真86-512-65287111
电子邮箱sales@jingrui-chem.com.cn
网址

Http://www.jingrui-chem.com.cn

24 小时应急电话86-025-85477110(I 级应急咨询服务)

 

#2: 危险性概述

2.1 核心危害与效应

危害类型具体说明
健康危害1.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可能导致皮肤永久损伤;2. 眼睛接触可致盲;3. 吸入蒸气可能引发肺水肿,严重时致死;4. 食入腐蚀口腔、食道及胃,可能导致休克或死亡
环境影响水中硝酸盐浓度升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过度生长,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物理及化学危险1. 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接触反应放热,可能引燃或爆炸;2. 具有吸湿性,易吸收空气中水分
特殊危害浓硝酸易挥发产生酸雾,加剧健康危害

2.2 GHS 危险性类别

  • 氧化性液体:类别 3

  • 皮肤腐蚀:类别 1A(造成严重皮肤灼伤)

  • 严重眼睛损伤 / 眼刺激:类别 1(造成严重眼睛损伤)

  • 金属腐蚀物:类别 1(可能腐蚀金属)

2.3 GHS 标签要素

要素内容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1. 可加剧燃烧;氧化剂;2. 引起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3. 可能腐蚀金属
防范性说明

预防措施:1. 避免吸入蒸气;2.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 / 防护面罩;事故响应:1.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2. 如进入眼睛:立即用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戴隐形眼镜者前 5 分钟后取下隐形眼镜,继续冲洗;核心症状:刺激感、窒息感、呼吸困难(详见第 11 部分)

#3: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类型混合物
主要成分硝酸(65%~72%,质量分数)、水(28%~35%,质量分数)
化学文摘登记号(CAS No.)7697-37-2(硝酸)、7732-18-5(水)

 

#4: 急救措施

4.1 不同暴露途径的急救方法

暴露途径急救措施
吸入1. 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2. 若呼吸困难,给予氧气支持;3. 严禁让患者随意移动,肺损伤症状可能在暴露后 48 小时才显现;4. 立即就医,告知医生吸入硝酸蒸气
皮肤接触1. 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皮肤 20~30 分钟,期间不可中断;2. 冲洗时脱去污染的衣物、鞋子及皮制品;3. 立即就医,即使皮肤无明显灼伤,也需检查深层组织损伤
眼睛接触1. 立即拉开眼睑,用缓和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 20 分钟以上;2. 立即就医,避免角膜穿孔或永久性视力损伤
食入1. 让患者用大量清水彻底漱口;2. 严禁催吐(避免食道黏膜二次损伤);3. 漱口后让患者饮用 240~300 毫升清水,若有牛奶,可在饮水后补充饮用;4. 若患者意识丧失或痉挛,禁止经口喂食任何物品;5. 若患者自发呕吐,使其身体前倾以防呕吐物吸入,反复漱口后立即就医

4.2 对急救人员的防护

  • 急救人员需穿戴 C 级防护装备(如防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呼吸器),在安全区域实施急救,避免自身接触受伤。

4.3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1. 禁止洗胃或诱导呕吐;

  2. 硝酸造成的损伤可能延迟显现,需密切观察患者 48 小时以上。

 

#5: 消防措施

适用灭火剂本品不可燃,若周围可燃物起火,根据火源类型选择合适灭火剂(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时的特殊危害1. 浓硝酸为强氧化剂,与还原剂或可燃性有机物反应放热,可能引燃或爆炸;2. 燃烧时可能释放氮氧化物(有毒气体),刺激呼吸道
特殊灭火程序1. 用水喷雾冷却火场中的容器或建筑物,防止容器破裂;2. 避免水流直接冲击硝酸,防止液体飞溅扩大危害
消防人员的特殊防护装备1. 穿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2. 佩戴自给式呼吸器(SCBA),必要时外加抗闪火铝质被覆外套;3. 在上风向灭火,保持安全距离

 

#6: 泄露应急处理

6.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 应急人员必须穿戴全身式化学防护衣、防酸碱手套、护目镜、呼吸器,未经培训者严禁参与处置。

6.2 应急处置程序

  1. 限制无关人员进入泄漏区域,直至清理完毕;

  2. 由受过培训的应急人员主导处置,优先控制泄漏源;

  3. 对泄漏区进行通风换气,喷水雾抑制硝酸雾扩散。

6.3 不同场景的泄漏处置方法

泄漏场景处置方法
4/5L 或 20L 桶泄漏1. 封堵泄漏源(如用 AB 胶修补小破损);2. 用砂土、化学品专用吸收棉吸收漏液,或用大量水稀释后导入污水管网(需通知废水处理站加碱中和)
200L 桶或立方桶泄漏1. 小泄漏:用 AB 胶封堵破损处,通过气动隔膜泵将物料转移至洁净空桶;2. 大泄漏:构筑围堤收容漏液,用砂土、石灰或吸收棉覆盖,禁止漏液扩散
生产设备管道泄漏1. 立即紧急停车,切断物料供应;2. 穿戴防护装备后用大量水稀释漏液,导入污水管网,通知废水处理站处理;3. 设备维修前需彻底清洗并确认无残留
槽罐泄漏1. 少量泄漏:用专用堵漏工具(如充气枕)封堵,覆盖干土或吸收棉后运回工厂处理;2. 阀门泄漏:用多层厚黑塑料袋包裹后运回工厂;3. 大量泄漏:疏散周围人员,筑堤收容漏液,喷水雾抑制蒸气,联系工厂应急团队转移剩余物料

6.4 环境保护措施

  1. 泄漏后的冲洗水需尽可能导入污水管网,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

  2. 大量泄漏时,需通知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周边环境是否受酸雾影响;

  3. 清理产生的废弃物(如污染的吸收棉、砂土)需按危险废物处置,不可随意丢弃。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1. 个体防护:操作前检查并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防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呼吸器),严禁使用棉质抹布、拖把或木质托盘等有机物品;

  2. 通风要求:操作区需配备排风装置,防止硝酸雾积聚,作业人员需佩戴活性炭口罩;

  3. 稀释规范:稀释硝酸时,必须将硝酸缓慢加入水中(严禁将水加入硝酸中),边加边搅拌,避免放热飞溅;

  4. 容器管理:使用后的容器需加盖密封,标注 “硝酸” 标识,空容器可能残留硝酸,仍具危害性;

  5. 现场管理:操作区需张贴安全标识,明确化学品用途,避免误用。

7.2 储存注意事项

  1. 环境要求:- 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 储区温度≤30℃,相对湿度≤80%,保持容器密封;- 采用防腐蚀建材、照明及通风设备,防止设施损坏;

  2. 容器管理:- 贮桶需先排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内部压力;- 限量储存,定期检查容器是否泄漏或损坏;- 堆放高度不超过 3 米,避免容器受压破裂;

  3. 隔离存放:严禁与以下物质同区储存:- 金属及金属粉末(如铝、镁、钛、锰);- 有机物(如醇、醛、醚、碳氢化合物、硝基芳香族化合物);- 有机固体(如衣物、木炭、锯屑);- 还原剂(如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

  4. 应急准备:储区或附近需配备可用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便于应对突发火情。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8.1 职业接触限值

限值类型数值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TWA)2 mg/m³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4 mg/m³
最高容许浓度(MAC)中国:无明确规定;前苏联:2 mg/m³(参考值)
生物指针(BEI)无数据资料

8.2 工程控制方法

  1. 通风控制:操作时开启局部排风或全面通风装置,降低空气中硝酸雾浓度;

  2. 制程密闭:采用密闭设备输送或处理硝酸,减少泄漏风险;

  3. 专用系统:排气系统需使用防腐蚀材质(如聚四氟乙烯),且独立设置,避免与其他排气系统混用。

8.3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部位具体要求
呼吸系统防护1. 硝酸浓度≤25 ppm:佩戴含防硝酸滤罐的防毒面罩(如化学滤罐式、动力型空气净化式呼吸器);2. 浓度未知或泄漏场景: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SCBA)或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器
眼部防护佩戴气密式化学安全护目镜,操作量较大时建议搭配全面罩,防止酸雾入眼
手部防护穿戴防渗耐酸乳胶手套,每次使用前检查是否破损,破损后立即更换
皮肤及身体防护穿戴耐酸橡胶材质连身式防护衣及防酸工作靴,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8.4 卫生措施

  1. 操作期间禁止吸烟、进食、饮水;

  2. 操作结束后彻底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更换干净衣物;

  3. 污染衣物需单独清洗,洗净后方可再次穿戴,清洗前告知洗衣人员污染物性质;

  4.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睛。

 

#9: 理化特性

物质状态液体
外观无色或淡黄色发烟液体,透明,具吸湿性
气味辛辣、窒息性气味
pH 值(0.1M 溶液)1.0(强酸性)
熔点 / 凝固点(℃)-42℃
沸点 / 沸程(℃)122℃(70% 浓度,1013 hPa)
密度(水 = 1,20℃)1.41(70% 浓度)
蒸气密度(空气 = 1)2.17(重于空气,易沿地面扩散)
蒸气压(mmHg,20℃)5.5(70% 浓度)
溶解度(水)完全互溶(任意比例混合)
分解温度(℃)无数据资料
闪点(℃)无(不可燃液体)
自燃温度(℃)无(不可燃)
爆炸界限(V/V)无数据资料(强氧化剂,与可燃物混合可能爆炸)
正辛醇 / 水分配系数(log Pow)无数据资料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稳定性

  • 在标准储存和操作条件下(阴凉、干燥、密封、远离禁配物),化学性质稳定,无分解或变质风险。

10.2 危险反应

禁配物类别反应风险
金属及金属粉末与铝、镁、钛、锰等金属接触,可能发生剧烈或爆炸反应,释放热量及氮氧化物
有机物与醇、醛、醚、碳氢化合物等有机物接触,可能引发剧烈反应或自燃
有机固体与衣物、木炭、锯屑等有机固体接触,可能迟发爆炸或自燃
还原剂与硫化物、非金属氢化物等还原剂接触,产生剧烈或爆炸性反应

10.3 应避免的条件

  • 避免阳光直射(可能加速挥发)、高温环境(可能加剧反应风险)。

10.4 危险分解产物

无数据资料(高温或燃烧时可能释放氮氧化物,如 NO、NO₂)

 

#11: 毒理学信息

11.1 急性毒性

毒性参数测试结果 / 说明
LD₅₀(半数致死剂量)无数据资料
LC₅₀(半数致死浓度)130 mg/m³(大鼠吸入,4 小时)、67 ppm(小鼠吸入,4 小时)
LDL₀(最低致死剂量)25 mg/kg(大鼠,腹腔注射)
LCL₀(最低致死浓度)1300 ppm(人类吸入,30 分钟)

11.2 不同暴露途径的毒理学效应

暴露途径效应描述
吸入1. 蒸气或雾滴引发窒息感、喉咙灼热、咳嗽、胸痛及呼吸困难;2. 症状可能延迟显现,严重时引发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甚至致死
皮肤接触1. 稀溶液:轻微刺激,皮肤染成黄绿色,无明显损伤;2. 浓溶液:立即造成严重灼伤、结痂,可能导致永久皮肤损伤,大面积接触未及时处理可致死
眼睛接触1. 蒸气:眼睛刺激、流泪;2. 雾滴 / 浓溶液:立即造成严重眼损伤,甚至失明,且可能无法复原
食入1. 腐蚀口腔、咽喉、食道及胃,出现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2. 严重时引发休克或死亡,呕吐物吸入肺部可导致额外损伤

11.3 慢性毒性

  • 长期接触低浓度硝酸蒸气,可能导致慢性肺炎、气管炎,破坏牙齿珐琅质,引发牙齿酸蚀症。

11.4 特殊毒性

  • 生殖毒性:21150 mg/kg(怀孕 1 天雌鼠,食入)可造成胚胎中毒。

 

#12: 生态学信息

生物蓄积性硝酸在生物体内无蓄积性,易被代谢或排出
土壤迁移性释放至土壤后,易随雨水渗透至地下水层,导致地下水酸化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水中硝酸盐浓度过高会刺激浮游生物和水草过度繁殖,引发水体富营养化
持久性和降解性易在环境中分解为无害物质,无长期残留风险

 

#13: 废弃处置

  • 废弃硝酸及污染容器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直接排放至下水道、土壤或地表水;

  • 处置前需中和硝酸(如用石灰水调节 pH 至中性),中和过程放热,需缓慢操作;

  • 废弃处置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4: 运输信息

14.1 国际运输规定

项目内容
联合国编号(UN No.)2031
中国编号(CN No.)81002
运输名称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 > 70%)
运输危险类别8 类(腐蚀性物质)、5.1 类(氧化性物质)
包装类别Ⅰ 类(高度危险性包装)
公司包装形式500ml HDPE 桶、4/5L HDPE 桶、20L HDPE 桶、200L HDPE 桶、HDPE 立方桶、槽罐车

14.2 国内运输规定

  1. 铁路运输:- 限使用企业自备铝制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按《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配装表执行,严禁与禁配物混装;

  2. 公路 / 水路运输:- 起运前检查包装完整性,确保装载稳妥,防止容器泄漏、倒塌;- 严禁与还原剂、碱类、醇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混装混运;- 运输车辆需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如吸收棉、中和剂、灭火器);- 运输途中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需按规定路线行驶,避免在居民区停留。

 

#15: 法规信息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2 年)规范废弃硝酸及污染容器的转移与处置流程,需填写联单并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明确硝酸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流程安全管理要求,需取得相应资质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 170 号公约)要求企业提供化学品安全信息,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2022)规定硝酸的储存条件、隔离要求及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明确硝酸的临界量,判断储存或使用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化学防护服的使用和维护》(AQ/T 6107)规范防护装备的选用、使用、维护及报废要求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明确硝酸的运输编号、危险类别及包装要求
《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 年)硝酸被列入危险化学品,需按危险化学品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版)要求企业采取措施预防硝酸导致的职业病,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规范硝酸包装标签的内容、格式及警示标识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12)将硝酸分类为第 8 类腐蚀性物质和第 5.1 类氧化性物质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2013)参考易燃易爆商品的储存管理要求,防范硝酸与可燃物混合引发的风险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明确硝酸的储存环境、防护措施及养护要求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GB 30000.1-2024)符合 GHS 分类标准,规范硝酸的危险性分类与标签编写


 

#16: 其它信息

16.1 参考文献

  1. 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2.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和规章范本》;

  3.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4. 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及安全资料。

16.2 备注

  1. 本 SDS 数据基于现有信息编制,未尽完善,仅供安全操作参考,使用者需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判断适用性;

  2. 符号 “-” 表示目前无相关数据;

  3. 使用者需对硝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尤其注意混合其他物质时可能产生的新风险;

  4. 若需更新或补充信息,可联系制造商获取最新版本 SDS。

已启用
版本
1.0
初版日期
2015年10月1日
修改日期
2025年2月1日
过期日期
2030年2月1日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2日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