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封装材料
基本资料
- 料号
- 3Z020
- SDS 编号
- QLE-341
- 中文名称
- 环氧树脂封装材料
- 英文名称
- Epoxy Molding Compound
- 成分与浓度
-
成分 CAS No 化学式 浓度占比 催化剂 商业机密 NA <1 碳黑 1333-86-4 NA <5% 化铝 商业机密 NA <90% 结晶二氧化硅 7631-86-9 NA <5% - 禁配物
-
强酸强碱
供应商
名称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地址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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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86-512-62601818 | 215126 | 苏州市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 | - | rmsz_emc_msds@resonac.com |
化学品
# | 料号 | 使用部门 | 属性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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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任何资料 |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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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中文名:环氧树脂封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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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英文名:Epoxy Molding Compou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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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表系列:CEL-9750ZHF10HT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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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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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力森诺科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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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一:苏州市工业园区兴浦路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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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二: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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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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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86-512-6260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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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rmsz_emc_msds@resona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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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
0512-62601818-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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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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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用途 半导体封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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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用途 除推荐用途以外的一切用途 |
#2: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灰色到黑色的固体或者粉末,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长时间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损伤;对水生生物有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久的持续影响。
GHS危险性类别: |
皮肤过敏 类别1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单次接触 类别3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类别1 |
对水生生物危害(急性) 类别3 |
对水生生物危害(慢性) 类别3 |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
危险性说明: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造成眼刺激,造成皮肤刺激;可能致癌,对器官造成损害(呼吸系统); |
长时间或反复接触对器官造成损伤。 |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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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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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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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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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分/组成信息
单一物质/混合物 : 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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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分 |
浓度范围(%) |
CAS 编码 |
催化剂 |
<1 |
商业机密 |
碳黑 |
<5% |
1333-86-4 |
氧化铝 |
<90% |
商业机密 |
结晶二氧化硅 |
<5% |
7631-86-9 |
#4: 急救措施
急救: |
吸入: 如果不慎吸入,请立刻移动患者到通风处。如果呼吸困难,,供给氧气。如果呼吸停止,做人工呼吸。用毛毯覆盖使其保暖,并立即送医。 |
皮肤接触: 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接触部分,.如果过敏症状加深或持续存在,应立即进行医治。 |
眼睛接触: 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然后立即进行医治。 |
食入: 用水漱口,并饮用大量清水引吐,呼叫医生获得进一步帮助。 |
最重要的症状和健康影响: 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反应。 |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救援者需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按症状治疗。根据患者的情况和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治疗方法可能不同。在所有潜在的中毒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治是至关重要的。 |
#5: 消防措施
适用灭火剂: 请使用普通的灭火剂(水,干粉,二氧化碳等) |
不适用灭火剂:无资料 |
特别危险性:燃烧时会产生含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浓烟、烟雾。 |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在上风向灭火,避免吸入有毒烟气。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并对其进行冷却, |
也可通过雾状水来降低环境温度。尽快疏散下风向可能受影响人群。火灾时,使用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当的灭火剂。 |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周边着火情况: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离火场。在不可移动的状况下,使用适当的灭火剂对容器和包装进行灭火,并使用雾状水使其冷却。 |
着火情况:首先切断燃烧源,然后使用适当灭火剂从上风向灭火。对消防污水进行回收处置。 |
#6: 泄漏应急处理
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
作业的时候必须穿着防护用具 |
环境保护措施: |
防止灰尘散布到大气中,浸入土壤,流入下水道,河流或水道等。 |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
少量泄露的時候,用吸尘器尽收集粉尘,然后用含有酒精等溶剂的抹布除去残留部分。 |
大量泄露的时候,先用铲子等工具尽量将其收集到容器中,对剩下的部分先使用吸尘器, |
最后用含有酒精等溶剂的抹布进行擦净。 |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
处理后应彻底清洁受污染的地面。确保移走泄漏区域现场任何的点火源,并对现场进行充分地通风, |
以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
取用时,参考第8部分穿戴适当的保护设备,以避免直接接触。 |
如果皮肤接触到制品,请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
取用后,请充分地清洗双手。 |
如果身体感到异常,或者有其他气场发生的情况下,采取第4项的紧急措施后,立刻送医。 |
储存: |
在避免阳光直射的5度以下的场所保存。 |
请密封保存,以免开封后长期放置而致产品受潮。 |
开封前请先回温。开封后请尽快使用完毕。 |
#8: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
中国GBZ2.1-2019:氧化铝粉尘:PC- TWA:4mg/m3(总尘) |
美国ACGIH TLV(2014) :碳黑:TWA 3 mg/m3 |
生物限值:无资料 |
监测方法:无资料 |
工程控制方法: |
在密闭空间以及其他容易积聚粉尘,蒸汽的地方,请设置局部排气装置。在工作场所附近建设冲淋和洗眼设备。 |
个体防护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防尘面罩。 |
眼面防护:安全护目镜。 |
皮肤和身体防护:长袖防护服。 |
手防护: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作业过程中禁止吸烟、饮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接触到或有疑虑,应立即求医治疗/咨询。作业完毕应遵循严格的全身清洗程序。 |
#9: 理化特性
外观 |
灰色到黑色的固体或者粉末(制品) |
气味 |
无刺激性气味(制品) |
p H |
不适用 |
熔点 |
2053~2072℃(氧化铝),1710℃(二氧化硅), 70~80℃(制品) |
沸点 |
2980℃(氧化铝),2230℃(二氧化硅) |
闪点 |
无资料(制品:UL-94 V-0) |
燃烧上下极限或爆炸极限 |
无资料 |
蒸汽压 |
无资料 |
蒸汽密度 |
无资料 |
比重 |
2.2~3.2(制品) |
溶解性 |
无资料 |
水分配系数 |
不适用 |
自燃温度 |
约600℃(制品) |
分解温度 |
约300℃(制品) |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
通常状态下(常温・常压)稳定 |
危险反应: |
无资料 |
应避免的条件: |
避免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长期放置 |
禁配物: |
强酸强碱 |
危险的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11: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
碳黑:大鼠经口LD50>8000 mg/kg |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无资料 |
呼吸道感染: 无资料 |
皮肤致敏: |
环氧树脂: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反应。 |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环氧树脂含有可能具有诱变作用的物质。 |
致癌性: |
熔融二氧化硅:IARC分类为第3组(尚不能确定其是否对人体致癌)。 |
碳黑:IARC分类为第2B组(可能的人类致癌物)。 |
ACGIH:A3 (证实与人类不相关的动物致癌物质) |
氧化铝:ACGIH:A4 (未分类的人类致癌物) |
生殖毒性:无资料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氧化铝:可能导致呼吸系统刺激。 |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
炭黑:据报道会引起呼吸道组织受损。 |
氧化铝:据报道会肺有损伤。 |
吸入危害:无资料 |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无资料 |
其他:无资料 |
#12: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环氧树脂
炭黑 |
炭黑 |
对水生生物有害; |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久的持久影响。 |
对水生生物有较低危害。 |
EC50(24h) 5600mg/l |
潜在生物累积性: 环氧树脂
基于CSCL日本的现有化学品的生物降解和生物浓缩数据评估不可降解。 |
环氧树脂 推测是低生物累积。 |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13: 废弃处置
请遵循您的国家及所在地的废弃物处置规定。
#14: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无 |
联合国运输名称:无 |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无 |
包装类别:无 |
海洋污染物: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携带防护器具和灭火器。在运输装载之前,检查容器有无泄漏;确保平稳、安全装载,以防止容器滑动、坠落和损坏。 |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容器损坏。防止暴晒、雨淋、高温。防止受潮。不得与强酸、强碱共混运输, |
集装箱里也不应有禁配物的残余物。虽然不属于危险货物,但运输中最好遵守ICAO、IMDG、RID、ADR、ADN相关规定。 |
#15: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
您有取得您的国家及所在地对于该物质管理资讯的义务。所有用户必须启用和遵照在本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总局(SAWS)、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MEP)、卫生部(MOH)、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HR&SS)等部门发布的法规中指定的 |
作业人员保护措施以及环境排放控制办法。 |
针对该产品的HSE管理规定(仅针对本品中的公开成分,对于本品中商业机密成分的相关规定请详询制造商或供应商): |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4-2017):环氧树脂 |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GBZ20-2019):环氧树脂 |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矽肺 |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9):矽尘 |
《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GBZ25-2014):矽肺 |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2009):矽尘 |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
环境管理规定: |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2013年版): 所有成分均列入。 |
《导致致突变性化学物质造成健康问题的指南》 |
#16: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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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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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阀值和生物接触指数 (ACGIH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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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 (WHO/ILO/UN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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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HS 分类数据库 (日本国家技术与评价研究所) |
|
5) 供应商提供的环氧树脂的SDS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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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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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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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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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GIH: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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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RC:国际癌研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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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0:半数致死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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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50:半数致死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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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50:半数效应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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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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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SDS的信息仅适用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他物质的混合物等情况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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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SDS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全方面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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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SDS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SDS的适用性做出独立判断。在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品所导致的伤害, |
|
本SDS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 |
已启用
- 版本
- 1.0
- 初版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修改日期
- -
- 过期日期
- 2029年2月1日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15:02